房屋空置物业费怎么交(现在空置房的物业费怎么缴纳)
“我不服务,你也得交物业费!”
你没有看错,这句话是安徽某小区的一位物业经理亲口原话,视频一出,让很多人跌掉了眼镜,这位物业歇斯底里地对业主怒吼道:“我们就算没有提供任何服务,没有为小区做出任何贡献,但是你们依然要按时交物业费,这是你们的义务。”
现在的物业公司,个个都是这么豪横了?事情原委是这样的:
这个小区是连廊式高层住宅,每栋楼都是两梯五户的格局,通过连廊相互连接。然而让人诟病的是,连廊的栏杆全部都是铁栅栏,所以每到冬季,雨水就会飘落到连廊地面,进而导致连廊地面结冰的情况出现。也曾多次出现业主摔倒的事情。
不过,当业主们把这个事情反馈给物业的时候,物业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诿,要么称这是开发商质量问题,让业主们找开发商、要么称这是小区设计单位的设计缺陷,让业主们找设计院,总之就一句话“物业无法解决”。久而久之,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关系开始变得“冰冷”,业主们选择了停交物业费。于是出现了文首的一幕。
业主和物业的关系,从本质上而言,其实是“小区主人”和“服务者”的关系,前者应该履行定期给服务费的义务,后者也应该履行在职责范围内满足前者要求的义务。然而现在看来,二者的关系却产生了异化的情况,在80%以上的小区,物业才是真正的“小区主人”,业主反而成为了小区的“顾客”,业主们成为了物业公司经营收益和盈利的顾客。正是在角色异化的背景下,业主与物业的关系越来越显得僵硬。
在交物业费中,其实还存在另外一种情况:空置房究竟该不该交物业费?
2018年之前,“空置房是否该交物业费”的话题并不被人们重视,因为2018年之前,全国房地产处于猛涨期,房产价格一天一个样,在房子买到就是赚到的大背景下,物业费简直等于九牛一毛。然而,随着房地产发展进入平稳期,空置房物业费就显得格外扎眼,在房产正向溢价率越来越低的情况下,炒房客们都想尽办法来降低房产持有的负向成本,尽可能挽回房产持有的损失度。
前阵子,同事小张就急的抓耳挠腮,小张是一位炒房客,从事买卖房产活动已经10多年了。到2021年底的时候,他的手上有至少5套房子,房子遍及6个城市,在南京的二环内有1套,在合肥也有2套,在苏州也储备了1套,另外一套在老家襄阳。除了老家襄阳的房子之外,另外的4套全部都是用于增值储备的,这4套房子加起来,总价值达到了800多万元,总持有建筑面积360平米。
同事小张说,在5年前,自己根本不考虑物业费的事情,因为房子增幅确实很快,快到对交易税费、物业费等忽略不计。比如一套房子在1年时间内溢价值达到了10万元,物业费却只有2000元,2000元对比10万元很少。
然而近3年来,小张却不断为物业费发愁了,他说道,房产增值幅度变得很低,一套房子1年可能溢价不到2万元(甚至有部分城市的房子缩水了),面对万元物业费,显得有些捉襟见肘。然而似乎拖欠物业费也不可行,小张说自己曾经也断过物业费6个月,然后就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传票,最终和解结束。
小张算了一笔账:自己手握空置房360平米,按照每平米2元的物业费计算,那么这些空置房一年下来需要交的物业费是:360*2*12=8640元。但是南京、合肥、苏州等城市这些年来房产不太景气,二手房难以销售成为常态,有些房主为了尽快去化,大幅度降价甩卖,导致二手房市场“跌价内卷严重”,所以房子几乎没有出现多少增值。所以他不想交物业费了。
在他的心目中,始终有这样一个疑问:既然我的房子是长期闲置的,那么就不享受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既然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那是不是应该可以不交费用呢?
2022年起,空置房一律“停收物业费”?新规明确,这样收。
不只是小张关心物业费的事情,想必现阶段多数炒房客们都在为这事儿发愁,毕竟随着楼市平稳期的到来,空置房物业费显得格外亮眼,与此同时房地产税的到来,进一步提升了房产持有的成本项。
那么空置房究竟该不该取消物业费呢?有人说应该取消,毕竟空置的房子没有住人,所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自然无需缴费;也有人说空置房可以按照70%交物业费,因物业给小区提供了便利。那么到底谁的说法是正确的呢?对于空置房物业费的事情,2022年新规下,统统这样收取!
已经执行的新《民法典》对于这方面做出了明确。在民法典的944条就提出,物业服务人员和物业公司依照《物业合同》提供了小区服务的,购房者们不得以没有享受到服务为理由,拒交物业费。
一位法官做出了解释:物业服务具有公共属性,物业服务的对象是整个小区,而非针对业主某个人,所以即便是业主们房子长期闲置,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并没有减轻他们一点任务量,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空置房依然需要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