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收受名酒找餐厅代卖-警察到底贪不贪

35小吃技术网 推荐阅读 2023年03月15日14时45分35秒 252 0

近日一则“公安局长收受名酒找餐厅代卖”的消息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多人为了贪图一时的荣华富贵而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该公安局长曾多次荣获功勋,并且还得到过“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称号,可如今却因自己的贪恋而成为了阶下囚。那么,公安局长收受名酒找餐厅代卖具体什么情况?警察到底贪不贪?大家可以和小编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哦~

 

公安局长收受名酒找餐厅代卖-警察到底贪不贪-第1张图片

 

公安局长收受名酒找餐厅代卖

 

2019年5月,金京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延边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6月,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金京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4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金京日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金京日22岁从警,30岁任派出所所长,38岁任县级公安局局长,43岁任州府延吉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荣立一等功2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获得过“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吉林省十大杰出青年”称号……他曾是大有前途的警界“精英”,却把身上的警服换成了囚服。

 

金京日从警时曾立下誓言:“绝不能贪财、绝不能贪杯、绝不能玩枪……”被审查调查后,他在忏悔书中写道:“管不住贪欲心、管不住手中权、管不住身边人……”

 

从三个“绝不能”到三个“管不住”,反映了金京日的堕落轨迹。

 

公安局长收受名酒找餐厅代卖-警察到底贪不贪-第2张图片

 

量纪量法分析

 

经审查调查,金京日存在以下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

 

在违反党的纪律方面:金京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在干部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项目建设资金,私设小金库。

 

在涉嫌犯罪方面:金京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2019年11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延边州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延边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金京日开除党籍处分;由延边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6月,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金京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4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警察贪污受贿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警察贪污受贿首先需要弄清楚是否属于贪污罪主体资格

 

关于贪污罪的主体,1997年刑法第382条规定贪污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而国家工作人员该法第93条解释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00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政府从事7类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成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主体。同时,刑法第382条第2款还特别规定,网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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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收贿赂要什么证据

 

行贿受贿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可以参照以下规定搜集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网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网nbsp;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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