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想衣裳花想容(32云想衣裳花想容)
云要衣服花好看(32云要衣服花好看)
背负着家国之仇和世仇的廖清泉听说要去打海盗,但魏劝都几乎没用,就高高兴兴地带着兄弟们去招安了。他们变成了民兵组织,由云台直接领导。他以副队长的身份协助魏练兵。
于是,这支队伍的战士们很快就开始了夜以继日的艰苦训练。魏深知屯田守备的弊病和山贼所用的弊病,所以他严肃纪律,以身作则,很快就把队伍凝聚成一个整体。
然而,魏认为,仅靠几百人的民兵是不足以抵御海盗的。只有把全县的男女老少都动员起来,军民才能有效地把敌人挡在海上。为此,他用一小片零散的银子作为箭靶,要求全县男女老少都来练习射箭。谁能射中那块小银币,谁就能得到它。
通过这种方式,人们渴望参加培训。虽然没人能射银,但大家的箭术和精准度都与日俱增!
“哥哥,你太过分了!狗找你带兵。真的是对的人!”
看到云台村的村民热情地练习射箭,他们不禁称赞魏。
“她找孩子捡石头,我受到了启发。其实保家卫国的道理大家都懂,但是要想让国民真正付诸行动,不能光说不练。你必须引诱他们获利。”
廖清泉深以为然地点点头:“君子喻义,小人喻利。这是不得不做的道理。”
在城墙一步步修建,兵马如火如荼操练的同时,狗绣坊也准备就绪。
刺绣作坊离县政府不远,让狗在忙自己的事情的同时照顾杨云台的日常生活。为了尽快开始创业,狗雇佣了很多手艺不错的当地妇女。因为她价格高,很多绣娘都愿意给她打工,挣钱养家。
而且狗是在罗小姐惊天动地的婚礼后第一次见到神秘新娘。从狗的角度来看,这位大小姐是个有成就的商人。唯一让她纳闷的是,罗小姐一天到晚拉着脸,从来不笑——轰轰烈烈嫁对人了。有什么不愉快的事吗?
想到过几天就要开业了,我家狗看着几个装修简单但窗户明亮南北通透的厂房,真的很激动。虽然创建刺绣作坊的想法是罗远崴带给她的,目前作坊规模不大,条件一般,但这是她名下的第一家刺绣作坊。说起来她也是个有产业的小富婆!是啊,刺绣工坊的名字还没定下来,只好催杨公子了。
“儿子,那个刺绣作坊是不是叫‘白狗会’?”
杨云台连连摇头,道:“这是什么怪名字?这不是穿你做的衣服的人,都打扮成人和狗了吗?不好。”
“这挺好的…你是云,我是狗。这个名字只是把我们的名字连接起来。”
“名字得大方优雅,意思是好。”
云台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我祖上真的可以瞎编词,让这个小妞白白占我便宜。我不想和她绑在一起。
“优雅…啊,“沐云会”怎么样?李白不是说过‘云要衣装花好看’吗?云和衣服有关,刚好和刺绣作坊相匹配。好,沐云舍,就这么定了!”狗没有再征求云台的意见,自己拿了一个板子。
云台心里羞涩而尴尬的想:难道她怕人,不知道她喜欢我?万一绣坊一不小心出名了,那岂不是全世界都知道她对我的表白了?太可惜了!算了,我还是离她远点。该收拾的人会收拾。
“我去了罗远崴家,听说他最近偷开了几家青楼赌场。虽然法院没有明确禁止,但是……”
“公子,他为了修复神殿投入了这么多钱,你一定不会让他血债血偿吧?如果我这么说,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修城墙、操练兵马,哪个不是靠钱支撑的?”
狗心想,看来罗远崴是对的。杨公子真的很不屑在那个地方花钱,太脏了。多亏了罗W的保护,不然杨公子可能会看不起我。
想到未知的风险,云台不得不放弃。人都吃不饱,哪里还顾得上礼义廉耻?面对生死,怎么能忽视反击力度和技巧的合法性?人要活下去,才能思考如何活得更体面。
这一天,一个乡下女人带着十几岁的女儿来到沐云社招聘。母女俩穿得很朴素。我妈快四十岁了,眼角有几道笑起来的鱼尾纹,让人觉得很亲切。也许是因为她经常在地里干活。她的脸是紫红色的,粗壮的手指关节非常突出,指尖有老茧。这样的手能做针线活吗?反而女儿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小冬笋一样娇嫩可爱。她的年龄和狗差不多,白皙的皮肤吹子弹都能破。虽然不能说她很漂亮,但也算是九分半的美女了。
村妇恭恭敬敬地给了狗和缎子一份礼物,并谦恭地签了名说:
“我叫游丝,这是我的女儿银索。我们以前都是县城周边的农民,因为我男的想在县城读书,所以我把家里的田都给了邻居,全家都来县城谋生。我只会缝纫,如果老板不介意的话……”
相比狗礼貌的点头道歉,罗缎的脸上是轻蔑的:你的手只能给你男人做鞋底。
没等狗说完,缎儿先笑了。
“大嫂,我看看这里。你以为你和这个妹子七天就能绣好?如果你能绣好,欢迎你到社会上工作。刺绣不好也没关系。你辛苦了,我给你。”
“那个女孩是想考验我的手艺。嗯,就这么定了。过几天见。”
看到这个样子,游丝母女脚下带风的走了,缎子立刻不忙了。
缎的表现让狗觉得她就像一首渔歌——有些天赋,有些条件,有些资源,看不起任何人…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她活得比我幸福。她有一个深爱她的父亲,一个溺爱她的丈夫,还有她花不完的钱…所以,她敢于自大,只为自己而活。
第四天,游丝带着银梭来找狗工作。
狗一看,吓了一跳:这村妇和村姑真能干!外观上的牡丹花丰富精致,但她们母女绣出来的更生动自然,就像真正的牡丹生长在花田里一样。把布折起来,就像手里拿着一朵真的牡丹花一样生动感人。
结果狗对游丝的手艺赞不绝口,连一旁的缎子也看着点了点头。缎子是刺绣专家。这位绣工针法细腻,图案精美,色彩淡雅,针法活泼,一看就是西南绣都的风格。
“嫂子有这本事。一个人开刺绣作坊,太棒了。你为什么一定要为我们工作?”
游丝惭愧地笑着说:“我没有钱。另外,我男人急着交学费。虽然我平时给村里的村民做针线活赚点小钱,但是他们的工资没有你多。”
“你的手艺这么好,我会多给你一些钱。正好清星阁的姑娘们向我订购了一批衣服,请你将衣服上的花绣送给嫂子和银梭姐姐。”
尤斯母女千恩万谢缎,以最高工资进入沐云社。
没错,绸缎是清星阁木云社以罗元崴为名的第一笔生意。她是不是要让博物馆里的歌姬舞者穿上最漂亮的衣服,让更多的客人来看她们表演,这样收到的钱一定不会像流水一样?当他们赚了钱,刺绣作坊能不跟着他们走吗?所以,缎也是要求绣娘们努力的。绣娘们甚至认为缎子的标准比魏的训练要求更高、更苛刻,有时她们甚至会批评她。
由于成品衣服得到了清星阁的认可,缎子不仅为绣娘们封了红包,还把客人额外给的一部分赏钱给了银梭。毕竟银索不仅是个好绣工,还是个精致的绣工。她裁剪出的衣服与众不同,被客人们誉为“天衣”。
看到缎子经营得很好,把银锁当妹妹,狗心想:这位大小姐并不傲慢,而是个有用的人。这说明她很务实很现实,业务委托给她我也放心。但是她来帮我就像“服从命令”,借机“秀实力”,其实并没有真正的认可我。我得做点她欣赏的事,她才能认我做老板。否则,她会像于戈一样,从心底里看不起我这样的人…
正当银梭,穿着绸缎指定的新装,被打发到街上买蜜饯,从绣坊的大门走出去的时候,受魏委托来请狗观看射箭比赛的廖清泉走了进来。迎面相遇的那一瞬间,廖清泉只觉得世界从黑白灰变成了粉色,那个穿着乌鸦蓝裙子,粉色衣服,中间系着鹅黄色腰带的女孩,美极了。花儿真的没有她浪漫,玉也没有她温柔。所以他问狗这个女孩是谁。
狗看了廖清泉好奇又害羞的表情,一下子就知道了他的心思,笑着说:“廖哥,麻烦你替我通知银锁姐,再买十斤火腿。我会用最好的火腿来表达我的哀悼。”
“好吧!我帮她!”廖清泉像《爱的种子》里的春天,轻盈地跑出刺绣车间。
看着廖清泉的背影,狗很欣慰:别说十斤火腿了。在他喜欢的女孩面前,哪怕是一头活猪也能扛得起来,爬山到地。然而,最后,他第一眼看上去并不苦涩。他终于有了出于美好情感与人接触的欲望,终于挣脱了冰地狱,再次沐浴在人间温暖的阳光下。
剪下的玫瑰枝条生出根来。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它会开出绚烂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