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鉴定(个人如何办理工伤鉴定)
个人认定(个人如何办理工伤认定)
如何处理个人工伤鉴定:
1.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工伤职工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填写鉴定表。
3.工伤职工应根据伤情性质,持鉴定表到指定的诊断医院作出诊断结论并由医院相关科室盖章,连同相关病历、化验结果一并交回服务机构。
4.自受伤工人向服务机构发送鉴定表等所有所需信息之日起15天后,他或她将收到服务机构的申请结果。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和工伤职工医疗救治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