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间(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
工伤认定时间(工伤认定的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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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工伤事故频发,很多劳动者身心俱痛,企业负责人更是被巨额赔偿所困扰。必须先进行工伤认定。我们都知道工伤是有期限的,那么申请工伤的期限是多久,是怎么规定的?
用户咨询: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是如何规定的?
福建仲恺律师事务所秦丽律师回答: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福建仲恺律师事务所秦丽律师分析:
工伤发生后,劳动者应当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一个月内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证明出来后,确认为工伤的,工伤职工伤情稳定后,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完整病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在治疗结束后伤残或者伤情相对稳定的,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受理机构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待遇的相关材料。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对用人单位的申请时限较短,主要是为了加强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便于相关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尽快查明事情的真相,及时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伤认定是行政行为,由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在我国,社会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是社会保障部门,从事工伤保险具体事务管理的单位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了建立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条例将工伤认定的权力委托给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秦丽律师,首席律师,上海财经大学EMBA,执业十余年,擅长婚姻家庭事务、金融保险、合同投资等诉讼纠纷和非诉讼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