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常在答应等级划分顺序(清代后妃物品份例清单简介)
自康熙以后,后宫嫔妃的等级形成定制,即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八个等级,并规定嫔以上为主位。
同时主位的人数也是固定的,其中皇后1人、贵妃2人、妃4人、嫔6人。
皇贵妃不常设,至于贵人、常在、答应则无定员。
清代诸帝中,以康熙后妃人数最多共55人,这个数字显然和三宫六院72嫔妃还有不小的差距。后宫嫔妃的制度确认后,相应的等级待遇也随之诞生。
不过清代后妃等级制度很森严,各嫔妃的“份例”悬殊也很大。根据清宫文献的相关记载,这里有一份简明的后宫份例清单。
宫女配置:皇后10人,皇贵妃8人,贵妃8人、妃6人,嫔6人,贵人4人,常在3人,答应2人;
年俸:皇后1000两,皇贵妃800两,贵妃600两,妃300两,嫔200两,贵人100两,常在50两,答应30两。
此外,绸缎皮毛配置,寝宫器物装饰等级,灯烛使用数量,日常饮食供应等项上,各等级也有不同的待遇标准。但基本上有一个特点,即最高位的皇后与最低位的答应差距十分巨大。
饮食穿衣这两个大项暂且不提,仅以使用灯烛为例来看一看皇后与答应的差距。按规定,皇后寝宫可以使用的各种灯不仅种类多,而且数量总和为57盏。
此外皇后每天可使用的各种白红蜡烛共有20支,这不难想象,到了晚上皇后的寝宫无疑是灯火辉煌,明如白昼。
而答应的情况则比较凄惨了,能使用的灯仅有两盏,且每天可用的蜡烛也仅有2支。
这就意味着到了天黑之时,答应就要看准时间再点灯,否则这一晚上的蜡烛可能就不够用了。说得难听一点,清代后宫的答应,似乎还不及富裕人家的大小姐。
在很多清宫影视作品中,我们经常见到皇后时不时地给娘家人一些赏赐,又或是一些贵族之家的女儿被选入后宫后,娘家还可以往宫中接济一些日用品。其实,这与历史实情有很大的差距。
前面提到,清代的后宫制度是在康熙时期形成定制的,但还不够完善。乾隆继位后,进一步加以改善,颁布了《钦定宫中现行则例》,他还下过一道著名的上谕:
“诸太妃所有一切,俱系圣祖皇帝所赐,诸母妃所有亦是世宗皇帝所赐,即今皇后所有,是朕所赐,各守分例,不可将宫中所有移给本家。
其家中之物,亦不许向内传送,致涉小气,嗣后本家除来往请安问好之外,一概不许妄为。”
乾隆这道上谕是什么时候颁布的,御史没有详细考证,大致应该是在乾隆中期。这道上谕说得是什么意思呢?
通俗地讲就是,康熙朝的后妃一切,都是我爷爷赏赐的,雍正朝的后妃所有一切是我爹赏赐的。
而我的后妃所有一切,是我赏赐的,大家都有自己的份例,不能把宫中的东西送给娘家,娘家的东西也不能送进宫中,以后要是出现这种情况,那是要受到严厉处罚的。
从这道上谕中也可以看出,自乾隆以后,不管是皇后还是答应,也不管份例优厚还是微薄,都禁止后妃与娘家之间发生任何的经济来往。
那么以皇后为例,由于她的份例很高,自己肯定用完,这些东西又该怎么办呢?
显然,皇后的份例是不属于个人的,而是属于皇帝的,属于朝廷的。就是用不完最后还是要收回内务府。至于答应份例低,那么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省着用。
尽管乾隆出台了规章制度,但还是有不少后妃犯错。比如道光年间,彤贵妃由于私自赏赐太监物品,道光帝是个抠门的皇帝,为此雷霆震怒,将彤贵妃降为贵人。
实际上,清代后妃的所有物品都是在循环利用的,除非是皇帝特旨。比如乾隆皇帝的元后孝贤皇后去世后,乾隆帝下旨将她生前所使用的物品原封不动,依旧陈列在寝宫当中。
不过一般的妃嫔去世后,所有的物品都会上交内务府,有的还会被重新赐给其他的嫔妃,如果是使用过的金银首饰一类的,赐给活人不吉利,一般都是直接熔化另作他用。
看起来清代皇帝对后妃管得是有点太严了,但从节约这个角度来说又是值得提倡的,就像乾隆皇帝说的“天下财富皆有定数”。
如果赐给后妃的物品都是私人的,那对于朝廷来说也是一笔巨大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