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宗法制的特点及基本原则(关于古代宗法制的史料)
宗法制度是西周统治的支柱之一,也是本文研究春秋公子命运的关键环节。宗法制度确立了各国公子政治、经济的继承原则。
了解宗法制度就是了解"公子"这一群体在家和国中的地位,从而为解析春秋公子命运问题做好准备。宗法制度是个复杂的问题,古今论著颇多。那么什么是宗法制度呢?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中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
宗法制度是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继承法,也是继统法。
公子指先君之子,今君之昆弟。君无嫡昆弟,选择庶昆弟一人为宗子,领公子礼如小宗,这就是"有小宗而无大宗者"。君有嫡昆弟,使之为宗子,领公子,更不得立庶昆弟为宗子,这就是"有大宗而无小宗者"。
公子唯一,无他公子可为宗子,是"有无之宗",也无他公子宗于己,是"莫之宗"。公子的嫡昆弟为君,公子不得宗君,君之庶兄弟为士大夫,君立嫡母弟为其宗子。这就是公子的宗道。
由上可知,公子之嫡长者为君,则君为其他群公子立宗子,宗子无嫡选庶。在丧服上嫡庶也有别。"公子不得宗君,君命嫡昆弟为之宗,使之宗之,是公子之宗道也。所宗者嫡,则如大宗,死为之齐衰九月,其母则小君也,为其妻齐衰三月。无嫡而宗庶,则如小宗,死为之大功九月。其母、妻无服。"与宗法相对应,政治上也是按嫡庶之别的原则进行的。
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