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死刑与死缓有什么区别)
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死刑和死缓有什么区别)
适用条件: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缓适用于因其所犯罪行应当执行死刑,但有法定或者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审判程序: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执行方式: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一律执行死刑。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故意犯罪,可以减刑。
死刑是剥夺罪犯生命权的一种刑罚方法。死缓是指应当判处死刑,但不要求立即执行的罪犯。那么死刑和死缓有什么区别呢?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罪犯生命的一种刑罚方法,是最严厉的刑罚。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的以外,一律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其罪行特别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
一、适用标准
2011年5月24日,最高法院发布2010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法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并非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全部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第二,死刑和死缓
我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上是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哪些情况下应该立即执行死刑,哪些情况下应该使用死缓?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存在“涉嫌犯罪”。
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现。
3.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还是不起主要作用。这也主要是考虑到其主观恶意不大。
4.犯罪者的危险。如果行为人是十恶不赦的坏人,对周围的人特别危险,则不宜适用死缓。
5.被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如果事件的原因是由受害者造成的,那么缓刑也应给予应有的考虑。
6.是否可能是“活证据”。例如,犯罪者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内部人员。如果判他死刑立即执行,这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线索可能会中断。所以适当考虑死缓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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