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多久交一次(我国下月正式取消小区物业费)
前不久,一组数据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人均年收入将达到3.2万元,比2010年增长100%。楼市简单算了一笔账。现在一斤大米的价格是2元,那么32000元可以买16000斤大米。如果一个人每天吃半斤大米,那么一年的收入可以养活自己87年。
当然,以上只是假设。没有人只能吃饭,吃菜,买衣服或者做其他开销。衣食住行缺一不可。事实上,食品支出占家庭支出的比例最低,生活、出行、衣着等方面的支出往往占到80%以上。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他们对精神生活和生活质量的追求也越来越高。很多10年前人们不关注、不认为重要的事情,开始逐渐抬高讨论议程。在房地产市场,人们的关注点已经从“能不能买得起房”逐渐转变为“能不能住得舒服”。
就生活质量而言,住宅物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家都知道一个现实问题:如果小区物业服务差,小区整体房价水平可能会“略低”。如果小区的物业质量好,服务水平到位,那么小区的居住条件就会高,物业的售价也会“优越”。因此,在买房时,配套物业的质量正成为考虑因素之一。
80%的情况下,购房者分不清房产的好坏。每个开发商都会配备自己的物业公司,交房时凭运气看物业好坏。
一项调查数据显示,现阶段,60%的业主表示小区物业很差,24%的业主急于注销物业,只有16%的业主认为小区物业质量较高。总体来看,希望注销房产的业主比例为84%。
也就是说,大多数情况下,业主普遍对物业不满,甚至到了“想注销物业”的地步。那么从2021年开始,是否可以彻底注销房产?新华社给出了答案。新华社在转载《物业不应成为城市的“火药桶”时给出了建议,认为:虽然现阶段取消物业的声音很多,但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之前,物业还是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的。物业中,也有质量过硬的,不能算服务差。
虽然取消该物业的呼声不绝于耳,但在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之前,该物业仍然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更何况,生活中还有很多物业是非常敬业,服务周到的,不应该“一刀砍断”。——摘自《新华社的转折》
虽然短期内不能取消物业,但从2021年开始,物业“新规”下应该知道很多知识点。从2020年到2021年,多个省份陆续开始新的物业规定。比如,深圳在新规中对费用归属和缴纳依据作出了要求,山东新规也对物业费缴纳方式和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归属作出了明确规定。综上,以后不用交三类物业费,业主要理解。
第一类:房产非法落户,不签合同。
根据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要想成功入驻小区,需要经过业委会的筛选和评估,签订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一般是开发商前期选物业,居委会选物业。有业委会的,由业委会代表业主选聘物业。
如果没有遵循合法有效的筛选程序,没有按照规定履行聘用流程,那么这类入驻物业的业主即使提供物业服务,也可能不缴纳物业费。
第二类:物业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这一点在2020年以来很多城市的新规中都有明确重申。在“物业私自降低服务标准,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提高收费要求”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缴纳这部分费用。
比如10年前,小区A引进了一家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物业费0.5元/m2”。合同:本合同持续有效,直至业委会未书面解聘物业公司或物业公司正式书面退出。10年后的今天,周边小区新楼物业费都在2元/m2,小区A的物业觉得亏,就贴了个通知。从2021年起,物业费将全部提高到2元/平方米。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这种加价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可以免除支付。
第三类:小区内的公用事业和燃气开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红豆博客业主在小区缴纳的物业费包括小区公共区域的水电(公共照明、消防设施、景观水系统)费用,物业公司不能再收取。
除此之外,还有一项费用可能是部分购房者经历过的,那就是天然气开通费(入户费)。很久以前确实存在。开发商交房时,会有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向购房者收取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费用,但确认后肯定取消了。这笔费用属于城市基础设施费,已经包含在开发商的楼栋整体基础设施费中,买受人不用重复缴纳。
以上三种费用你交了吗?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