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古国(古国什么意思)
一、古国概念的提出与存在的问题
中国国内研究中国文明起源的学者,大多信从和使用苏秉琦先生提出的古国这一范畴[1]。古国这一概念,是苏秉琦先生经过长期学术思考,从他的区系类型考古学文化理论,升华到中国文明起源探索的中层理论(middle range theory),由古文化-古城-古国构成其内核。苏秉琦先生自认为是中国国家起源的道路[2]。在此基础上,苏秉琦先生完善出他关于中国文明与国家起源与形成的理论模式三部曲——古国-方国-帝国[3]。
苏秉琦先生古国概念的提出,受到红山文化牛河梁遗址和东山嘴遗址坛庙冢考古大发现的启发,开始认识到,红山文化已经产生了植基于公社、又凌驾于公社之上的高一级的社会组织形式,称为中华文明的新曙光,公开发表略略滞后[4],当时并未将红山文化晚期归入古国范畴[5]。然而,不久,苏先生便提出了关于古国的定义:古国指高于部落至上的、稳定的、独立的政治实体,红山文化晚期便是古国典型的标本[6]。显然,苏先生是将最初的红山文化已经产生了植基于公社、又凌驾于公社之上的高一级的社会组织形式,明确为高于部落之上的、稳定的、独立的政治实体。这样的定义,仍然是一个内涵不明确、外延不清晰的概念[7]。正是由于内涵与外延缺乏明确的界定或限定,这个高于部落之上的、稳定的、独立的政治实体,是部落联盟、酋邦还是国家均无法限定,均可装进古国这个筐里。其次,古国政体的实质究竟是血缘政治还是地缘政治,到底是不是国家,同样没有明确的界定。
不过,从苏秉琦先生自己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他认为古国是早期国家。他认为,红山文化的坛庙冢,它们所揭示的社会已经出现了基于公社又凌驾于公社之上的初级金字塔式社会结构,明确地说已发展到类似‘城邦’的早期国家即古国阶段[8]。显然,苏秉琦先生自己认为古国是类似城邦的早期国家,是地缘政治,也就是原始文明。然而,还有许多学者对此提出异议。安志敏先生认为,红山文化的女神庙的存在未必是文明的唯一标志,红山文化缺乏城市、文字、金属器等文明要素,称之为原始文明,难以成立[9]。陈星灿先生认为红山文化的坛庙冢并不能说明阶级分化,所以并未进入文明时代[10]。安、陈二位先生在当时虽主要从文明要素的角度质疑红山文化的文明社会性质,但实际上反映出红山文化地缘政治特征的匮乏,至今仍是短板。李民先生则明确认为红山文化的坛庙冢体现出来的是部落联盟的政治实体[11]。
很可能由于红山文化这个典型古国标本,作为地缘政治早期国家的特征并不清晰,导致苏秉琦先生始终没有明确将古国的概念明确定义为国家,也没来得及将古国定义的内涵与外延进一步完善。由是在学术界引发了三种现象。
第一种现象,由于古国的理论概念过于宽泛和笼统,学者们很容易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解读古国概念,客观上增强了古国概念的涵盖面,所以有很多的学者按照自己的理解使用,所以表面上看,古国一词的使用频率是很高的。
第二种现象,学界内使用古国所表述的内涵,其实是混乱的,特别是对具体研究对象的判定有时飘忽不定或左右摇摆的现象。如苏秉琦先生自己先将陶寺文化判定为方国,后又归入古国[12]。张学海先生曾提出大汶口文化中晚期之交已是最早的国家部落古国,以城子崖龙山文化城址为代表的则是方国[13]。稍后,他又修正自己的观点,将大汶口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皆归入古国,并提出判断古国的三个基本条件:(1)具有范围明确的一定规模的聚落群。(2)聚落群内有都、邑、聚的金字塔形等级结构。(3)原始城市[14]。张学海先生关于古国的三个判断条件,依然缺乏限定性,前国家社会和国家社会皆有可能符合这些条件。栾丰实先生则提出大汶口文化莒县盆地的陵阳河古国,山东龙山文化时期,区域中心由陵阳河区增加到三至四个,各代表2个古国,聚合成两城方国[15]。何介均先生认为,长江中游地区大溪至屈家岭文化各城址各自为政,并无等级之分,应是古国即简单酋邦;石家河文化则进入方国即复杂酋邦社会,但距早期国家只有一步之遥,衰亡了[16]。显然,何介均先生将古国、方国、酋邦概念纠缠在一起,并认为它们都是前国家社会,不是国家社会。车广锦先生早在1987年便提出,良渚文化中晚期很可能已进入到部落王国时代,是形成中的国家,试称之为良渚方国[17]。后来他又提出赵陵山为良渚古国的初级阶段,寺墩为古国的高级阶段[18]。李华东先生也认为良渚文化也已进入古国阶段——最初形态的国家政权[19]。不过,张忠培先生则将良渚文化的具有国家性质的政治实体称之为方国[20]。李伯谦先生是苏秉琦先生古国概念的拥趸,他将红山文化和良渚文化归为中国文明发展的第一阶段即古国阶段,即神权国家;第二个阶段为王国阶段,即王权国家,从黄帝到尧舜禹至夏商周;第三个阶段自秦始皇统一六国起,进入帝国阶段[21]。稍后,李先生对自己的观点稍做修正,认为红山文化、凌家滩文化和仰韶文化灵宝西坡遗址均进入古国阶段,与酋邦类似,凌家滩古国和仰韶古国比红山古国进步,强制性的权力似乎具有某些国家的职能了。而仰韶古国的军权和王权更加突出,走上一条不同于神权国家的道路[22]。他进一步申论红山古国是以神权为主的神权国家,良渚古国是神权、军权、王权相结合以神权为主的的神权国家,仰韶古国是军权、王权相结合的王权国家[23]。然而,酋邦概念通常指不平等的前国家社会,如何与国家社会的古国相类,从本质上说确实难以调和。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阶段性成果,将中华文明进程从最早的国家出现开始,分为三个阶段:古国时代早期(距今5500~4500年),古国时代晚期(距今4500~3800年),王朝阶段(距今3800年至公元前221年),对古国的概念并没有界说,而是借用黄帝时,天下万国、禹会诸侯,执玉帛者万国等历史传说中的说法[24]。赵辉先生将古国定义为一定区域内中心聚落率领的聚落群所组成的政治实体,家长制集权,其本质仍是若干血缘集体中的一个的胜出,前下之意,大部分古国还不是国家,只有当古国对周邻开展大规模的整合的时候,其社会才演进到可称之为国家的程度如良渚与石峁[25]。造成学界古国概念使用含混混乱的原因,恰在于关于古国概念的内涵与外延都没有明确的界定和限定。
第三种现象,由于认识到古国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缺乏有效的限定,所以部分学者放弃使用古国概念,基本上用酋邦的概念来替代。易建平先生对酋邦理论概念,有系统的介绍和讨论[26],在此不再赘述。陈淳先生将良渚文化、大汶口文化、山东龙山文化、三星堆文化等都视为酋邦,并指出叫酋邦还是古国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弄清其社会复杂化进程和文明兴衰的原因,探讨复杂社会运行的机制与局限性[27]。沈长云先生主张用酋邦概念替代缺乏科学界定的古国概念,酋邦是不平等的前国家社会,言下之意,古国不是国家[28]。谢维扬先生也对酋邦理论概念做过详尽的介绍和讨论,并认为中国古代文献中的黄帝、炎帝时期和尧舜禹时期,均属于酋邦时代,而考古资料中的红山文化、良渚文化和陶寺文化(陶寺类型龙山文化)也都是酋邦[29]。不过,王震中先生也指出酋邦理论概念的局限性,主要在于酋邦概念和定义极不统一,其概念建立主要依据人类学中民族志资料,存在假说的成分,酋邦定义当中血缘身份划分等级与经济社会分层的关系模糊不清等等,所以他主张史前等级社会概念来替代酋邦概念[30]。
中国学术界关于古国概念的使用所存在的混乱现象及其与酋邦概念剪不清理还乱的纠葛,最根本的症结在于古国的概念缺乏明确合理与规范的理论界说,使其内涵与外延都不清晰,以至于有学者诟病古国概念的使用带有主观随意性[31]。易建平先生新近有如此评述:苏先生对自己创新的这些概念并未进行严格科学意义上的定义,甚至,并未进行学术意义上的解释;有时候解释了,但过于简单,不同的时间甚至同一时间的同一篇文章往往还不一致。……这些做法是造成读者理解苏秉琦‘三历程’理论十分困难的极为重要的原因。[32]准此,古国概念如果要继续使用的,必须要加以规范的理论界定与界说。
二、古国概念继续使用的合理性
尽管古国概念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是从中国学者使用的频率上看,显然还是占有一定优势的,说明古国概念存在继续使用的合理性。虽然不少中国学者认为古国与酋邦概念等同或大致相仿,但是酋邦理论的建立基于现代民族志资料研究的基础上,用于历史与考古研究,严格讲是有启发和借鉴意义的假说,毕竟用考古资料构建起酋邦政体史实,既需要深入探讨,也需要时间检验[33]。比如说,二十年前上个世纪末,不少学者还上将良渚与石家河政体视为酋邦[34],而今都认为它们已经进入到国家了。因而,在中国史前考古领域里,用酋邦概念替代古国概念,我们持谨慎态度,尽管我们绝不否认酋邦理论对于探索史前时期前国家不平等社会或复杂社会,具有重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另一方面,从构建中国考古学和历史学自己话语体系的角度说,古国概念用于探索夏王朝之前中国早期国家起源和文明起源,还有存在的必要。问题在于,必须对古国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理论界定与界说。
三、古国概念理论界定的路径
古国概念明确的理论界定,虽然不可避免学者见仁见智的认识影响,但是比较客观的理论界定构建的路径还是有的,不能一人一个说法。路径一是正本清源,古国概念毕竟是苏秉琦先生最先提出来的,所以古国概念新的理论界定首先是在苏秉琦先生对于古国定义的基础上,进行完善与发展。正如易建平先生所言:我们应该继承苏秉琦先生的事业,努力完善苏先生学说中尚不能令人十分满意的地方,使用更为严格的科学程序与科学方法,创立更加符合中国本土实际同时在国际学术界具有强大话语权和影响力的社会演进理论,尤其是文明与国家起源理论。[35]路径二即理论来自于实践,通过梳理学术界使用古国概念实际指称的内涵,找到最大交集,来判定古国的实质内涵。路径三即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不论古国概念与酋邦概念是否完全等同,酋邦理论对古国概念的理论界定必定有重大的参考价值。只有通过上述路径构建的古国理论界定,才能争取最大公约数,形成多数人的共识。
1. 苏秉琦先生关于古国定义的基础分析
苏秉琦先生将古国定义为高于部落之上的、稳定的、独立的政治实体,为古国设定了一道最基础的门槛石,即高于部落的、政治实体。显然,所谓的部落联盟就被自然地拦在这道门槛石之外[36]。那么我们就将进一步构建古国的门框与门楣,说明和限定这高于部落的政治实体,是一个怎样的政治实体?是血缘政治还是地缘政治?
2. 学术界古国实际指称内涵分析
我们选取运用古国概念具有代表性的专家学者的观点,来分析古国概念实际实用中所指称的考古实体,看大家最多的交集在何处。
定义
指称实体
国家性质
年代段距今
备注
苏秉琦
高于部落之上的、稳定的、独立的政治实体
红山文化
良渚文化
陶寺文化
原始国家
5000~4000年
进入方国阶段,各地仍残留诸多古国
李伯谦
高于部落之上的、稳定的、独立的政治实体
红山古国
凌家滩古国
仰韶古国灵宝西坡
河洛古国巩义双槐树
原始国家
5800~5000年
可与酋邦类比
张学海
都、邑、聚社会等级结构
大汶口部落古国
城子崖古国
教场铺古国
景阳冈古国
国家社会
5000~4000年
有一定规模的聚落群,有原始城市及其城乡差别
栾丰实
都、邑、聚社会等级结构
陵阳河古国
海岱龙山古国
5000~4000年
龙山时代,古国聚合成两城方国
何介均
大溪至屈家岭文化各城址古国
前国家
6000~4800年
古国即简单酋邦,石家河文化则进入方国即复杂酋邦社会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阶段性成果
文献中的万国
良渚古国
屈家岭-石家河古国
陶寺古国
石峁古国
国家社会
5500~3800年
石峁古国也即邦国
赵辉
一定区域内中心聚落率领的聚落群所组成的政治实体,家长制集权
尧王城古国
两城镇古国
良渚古国
石峁古国
前国家社会与国家社会并存
5500~3800年
良渚与石峁是国家,其余不是国家
表1 诸家古国概念的比较分析
通过《表1》的分析不难看出,多数学者古国指称的考古实质是距今5000~4000年之间,中国史前文明起源中心的考古学文化,多数学者认为古国是国家社会,少数学者认为古国是前国家社会。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古国等同或类似于酋邦。赵辉先生的认识比较特别,他认为一般的古国是前国家社会,良渚古国和石峁古国则演进到了国家社会。
我们认为,假如我们遵从多数学者的认识,将古国定义为国家社会,那么古国这一概念完全等同于早期国家或原始国家,这样叠床架屋式的概念重复构建,意义不大,并不符合科学研究的通常规则,如果已经有现成的大家熟悉的理论包括概念工具,足以处理研究对象,那就没有理由抛弃前人的理论包括概念,尤其是那种经典的理论包括概念。传统的理论包括概念工具可用,却另用新词汇来表达,并不是一种好的创新方法。[37]其实,古国真正要指称和涵盖的是平等社会之后、国家社会之前的社会发展阶段当中的政体类型,是平等社会形态和国家社会形态都无法涵盖的、中间过渡阶段的社会形态和政体类型。这一阶段,也有学者用复杂社会或分层社会来指称,这个阶段既保留有平等社会的因素,又新出现了反映阶级社会特质的因素。唯复杂社会或分层社会只是对平等社会向阶级(国家)社会过渡阶段社会状况的概括,并未触及社会的本质[38]。
王震中先生比较赞同塞维斯后来自我修正提出的史前平等社会—史前等级社会—早期文明或者原始国家的演进框架。不过,他也分析认识到等级社会(ranked societies)、分层社会(stratified societies)理论概念的局限性,特别是在考古发掘与研究中,确实难以有效辨析等级或称阶等、阶层、阶级之间的泾渭分明的差别[39]。因而中国学者使用等级社会或分层社会概念并不多,还是更愿意用古国来指称。
另一方面,随着21世纪以来考古发掘与研究,良渚文化、屈家岭-石家河文化、陶寺文化、河南龙山文化、石峁集团、山东龙山文化等国家社会性质越发清晰,有必要将这些明确进入国家社会的史前文化,同前国家社会阶段的不平等社会区别开来,将它们与之前的不平等社会混称为古国显然不妥。我们认为良渚、石家河、陶寺、石峁、山东龙山文化、河南龙山文化(王湾三期文化)等进入到国家阶段的社会组织,可以称之为邦国。王震中先生首倡邦国概念,他定义为:中国古代最早的国家是小国寡民的单一制的邦国,在族共同体上也可以成为部族国家,出现了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强制性权力系统[40]。我们认为,邦国在考古上表现为政体行政实际控制范围,仅限于本考古学文化分布区域,不论是王权、军权还是神权,确实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而不仅仅是权威性。邦国不一定小,而是大小不一,与邦国政权实际控制能力有关,良渚、石家河、石峁作为邦国控制的区域可能比陶寺、山东龙山文化各邦国和河南龙山文化(王湾三期文化)各邦国所控制区域要大一些。
有了邦国概念,古国概念所指称的内涵与边界便清晰起来:平等的氏族部落社会向国家社会过渡阶段的社会状态与政体形态,即平等部落社会之后、国家社会之前的不平等社会状态与政体形态,也就是不平等的前国家社会。这样的社会里,存在着等级或称阶等、社会分层,但是不存在阶级。
古国概念的内涵与边界虽然清晰起来,但如果仅从社会等级与分层的角度着眼于其不平等的社会组织特征,还是没有触及到古国社会政体的本质。如果说国家社会政体本质是占统治地位的存在阶级的地缘政治,酋邦社会政体本质是占统治地位的血缘政治,那么古国的本质还是要从占统治地位的血缘政治向地缘政治过渡特征入手来界定。
3. 酋邦理论的启发
根据易建平先生的介绍,美国人类学家卡莱尔沃·奥贝格最初提出政治上组织起来的酋邦描述,使人们 注意到部落社会的社会政治组织分类中还有一类拥有集中领导权者[41]。
塞维斯完善了酋邦理论,明确酋邦是国家之前的不平等的过渡阶段,是具有一种永久协调机制的再分配社会,以传承自同一始祖的所有同时后裔的一种不平等身份关系维系。塞维斯的酋邦概念,强调超越了部落社会,但仍然是血缘政治,不过有了常设领导和永久性的协调机制。酋邦有四个特点,一是集中的管理,二是世系等级制,三是神权权威,四是非暴力的组织[42]。
厄尔则分析讨论酋邦的复杂多样性,他认为,最好将酋邦定义为一种区域性组织起来的社会,它具有一种集中决策机制以协调一批聚落社群的活动,是原始平等社会与官僚国家之间的一个桥梁[43]。厄尔对于酋邦的认识,更多偏重于酋邦的区域性即地缘性的管理与协调职能特征,更看重人口规模,并不强调酋邦的血缘社会特征。厄尔对酋邦社会如此定义,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将酋邦与早期国家社会区分开来[44]。
综合奥伯格、塞维斯和厄尔对于酋邦的定义当中合理的要素,我们认为酋邦社会是平等社会向国家社会过渡的不平等的社会形态,是带有区域性管理即地缘性倾向的血缘社会,这便是塞维斯和厄尔对于酋邦定义的最大公约数,这个最大公约数,对于我们构建古国理论定义,具有重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但是,我们为何不主张直接使用酋邦这一术语,用于中国文明起源和国家起源考古研究?正如已有学者指出:当我们在中国古史研究的语境中引用酋邦概念之际,有必要全面了解酋邦学说发展变化及其存在的问题。[45]刘恒武与刘莉教授比较中肯地分析了酋邦理论的缺陷,不再赘述。再者,约翰逊和厄尔酋邦理论定义中,人口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46],民族志资料中获得准确人口数据是容易的,但是考古人口学至今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47],也妨碍了酋邦概念在考古实践中的运用。
更关键的是,我们认为酋邦理论最初是从外国民族志材料中总结提炼出来的,不是从中国民族志材料中提炼出来的,尽管后来厄尔利用国外的考古资料对酋邦理论进行了重大改进,但也没有使用中国的考古资料,归根结蒂不是从考古资料中提炼出来的理论概念。因此,我们认同酋邦理论作为重要的民族志资料对建立中国不平等的前国家社会理论具有重大的启发和借鉴作用,但是,我们必须从中国考古资料与实践出发,从中提炼出相应理论概念,而不是简单套用酋邦概念。
四、古国理论界定
通过上述古国概念理论界定的三条路径分析,我们可以做出如下定义,古国是高于部落之上有地缘政治倾向、稳定的、独立的、等级化的(ranked)血缘政治实体。其中的关键词是有地缘政治倾向、等级化、血缘政治实体。
从发生机制的角度讲,血缘政治实体带有地缘政治倾向,是因为血缘村社分布在一定的区域内,因此而产生出来的彼此之间的矛盾,需要集中管理机制的产生。塞维斯关于酋邦起源的观点,非常具有启发意义。塞维斯提出,定居程度的提高与地区差别增大,推动地区分工互惠交换经济达到一定程度,便会将整个社会推进到酋邦社会。许多民族志材料中的酋邦,发现于复杂的地理环境中,往往包括几个不同的气候、土壤、降水量、自然资源的区域,其中几个组成部分的自然资源往往不同。这样的地理环境,有利于再分配活动的发展,结合大人系统(Big Man)一类的领导萌芽,便刺激领导权朝向拥有一种制度化的中心权力系统或中心权威系统的身份等级制方向发展[]。
各地民族志材料中,酋邦兴起之时所面临的问题,中国史前时期定居农业社会发展到繁盛阶段,也同样会遇到。
中国史前氏族社会鼎盛时期后期,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全面发展、人口的增长,氏族不断膨胀分裂成为多个有亲缘关系的部落,扩张散布到一定的大区域内不同的地理位置,彼此之间出现的不仅有地区分工与再分配需求,更产生出生产资料、生态资源、水资源利害、宗教主祭权即血缘宗法正统地位、商品交换市场地位等等各种利益矛盾冲突,抑或是一致抗击外来的天灾人祸的需求,这些都不是单一氏族或部落内部便能解决的,导致各亲缘部落必须从中推选出一位德高望重(往往是宗法制度中的长房大宗族长)酋长作为常设领导,借助其宗法的辈分与威望,行使仲裁与协调解决各亲缘部落之间的矛盾冲突、利益再分配的特权。原本平等的各部落成员,迫于实际的生存压力,放弃自己平等的权利,服从大首领的领导和协调,以换取生存的保障[49]。这便是古国社会制度创新,由首领集中控制的等级制,管控一定区域内下属亲缘部落,无疑给古国打上了亲缘部落分布区域内地缘政治倾向的烙印。这应是古国高于部落社会之上界定的真谛解读,从而使古国成为很像国家的前国家社会。
古国的诞生,虽然在基层社会组织的层面上完全保留了氏族和部落,基层氏族和部落内部很可能依然保留平等社会状态,却在部落层级之上,新建立一套等级化的不平等的社会制度,在更高的层次上,改变了原先氏族部落社会的平等社会性质,霸凌了氏族社会,集中管理亲缘氏族部落之间因分布在不同地理位置所产生的地区分工的再分配,并解决矛盾冲突。然而,从总体上说,古国仍然没有彻底从血缘政治的躯壳中蜕变挣脱出来,尚未进入到以地缘政治为主导的政体——国家社会。
五、古国的考古指标
古国是高于部落之上有地缘政治倾向、稳定的、独立的、等级化的(ranked)血缘政治实体,最终在考古中要落实到一系列考古指标(indicators)。
1.中心聚落及聚落等级制
古国有中心聚落,中心聚落通常包含酋长及其精英的高级居住区、墓地,祭祀礼仪中心、仓储区。中心聚落内部等级化现象已经显现。而中心聚落同其下属的部落的聚落群之间,构成宗主和从属关系的聚落等级制。
国外一些学者提出酋邦和国家社会组织、聚落等级层次、管理等级层次和人口规模四种变量之间大致的对应关系,认为简单酋邦聚落等级层次2个,管理等级层次1个,人口规模数千人;复杂酋邦聚落等级层次3个,管理等级层次2个,人口规模数万人;国家社会聚落等级层次4个,管理等级层次3个,人口规模1万至10万人[50]。受此启发,我们认为,从理论上讲,古国的聚落等级层次3~4个,包括存在亲缘关系的中心聚落、次中心聚落(如果有的话)、一般聚落、从一般聚落派生出的特殊功能的微聚落营地(hamlets);管理等级层次1~2个,包括中心聚落与一般聚落之间1个层级、中心聚落或与次中心聚落再与一般聚落之间2个层级,微聚落营地没有行政管理层级。至于人口规模与区域分布面积,由于变数和干扰因素过多,我们暂不做明确的界定。
以河南西部庙底沟文化为例,灵宝铸鼎原一带出现了两至三级聚落等级,如阳平河与沙河流域由中心聚落北阳平(90万平方米)、次级中心西坡遗址(40万平方米)、其他普通聚落构成[51]。其中,西坡遗址进行过比较大规模的发掘,清理了几座五边形大房子,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都巨大,建筑面积从98平方米至516平方米,使用面积从68~240平方米。半地穴式,窄门道,具有较好的封闭性,加之大空间,确实适于秘密集会。尤其是F105居住面上用朱砂涂朱,室内柱础石顶部朱砂涂朱,墙壁柱洞底部都有朱砂。陈星灿先生分析过包括西坡遗址大房子在内的庙底沟期仰韶文化五边形大房子的结构,参考台湾民族志资料,推测这些大房子的功能是集会所,是部落集会、举行祭祀活动的地方[52]。
2.中心聚落内部的身份等级制
古国的社会没有阶级,等级与社会阶层的情况比较复杂。在基层家族公社当中仍然是辈分。古国内部是依托宗法制度的等级制(hierarchy),称为阶等(rank)。由于大首领的集中控制权力与权威首先来自于宗法制度中大宗的地位,并非源自对于生产、生活、战略等经济资源的直接垄断,所以古国内部的不平等原本既不是经济利益上的阶级分化(classification),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或者说是弗里德所谓的社会阶层分化(stratification)[53]。古国里,大首领的等级最高,其余人的阶等是依据他在宗法体系中与大首领的亲疏关系而定,离大首领亲属关系越近,地位越高,可以成为社会精英(elites),可以俗称为贵族,参与大首领辅政。
然而,随着古国的不断发展,大首领毕竟可以利用权威牟利,辅政的亲属贵族集团跟着沾光形成古国的利益集团,古国的等级制度最终会演变成同经济利益挂钩,从而发展成为社会分层——贵族与平民[54]。这意味着古国社会内部以宗法等级制度为基础的阶等,向以经济资源占有不平等为基础的社会阶层发生重大转变,这是阶级产生的前奏。正因如此,弗里德将分层社会界定为阶等社会也即塞维斯的酋邦与国家之间的一种社会,它先于国家而出现,或者说几乎与国家一同出现[]。显然,从某个角度看,古国相当于综合了弗里德的阶等社会与分层社会两种社会概念。尽管弗里德本人认为阶等社会与社会分层现象完全没有关系,但是我们认为古国内部原先的阶等会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经济权利的发展与刺激,变异为社会分层。
下面以灵宝西坡仰韶晚期墓地考古个案为例试分析。
西坡墓地经过发掘,清理庙底沟文化墓葬34座,其中有长5米的大墓,还有一些中小型墓葬[56]。李新伟先生根据墓圹面积和随葬品数量以及参考大口缸、象牙器和玉石钺的身份等级指示性,将西坡墓地墓葬分为四个等级,社会分层与复杂化明如观火[57]。
但是,西坡墓地等级制度与社会分层现象共存。
根据已有的考古发掘,西坡墓地大致分南北两片区(附图)。
南片区清理墓葬7座,根据李新伟先生分析,均为低等级墓葬。唯M3为第III等级,其余皆为最低第IV等级(表2)。可见西坡墓地南片区的家族等级较低,无一墓随葬玉石钺,表明该家族不属于军事贵族家族,可能属于西坡聚落宗族里的地位较低的小宗家族。
墓号
M1
M2
M3
M4
M7
M32
M33
等级
IV
IV
III
IV
IV
IV
IV
随葬品数量
0
0
12
0
0
0
0
表2 西坡墓地南片区墓葬等级表(据《灵宝西坡墓地》表7-3改制)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南片小宗家族,除了M3随葬12件随葬品外,其余墓葬均无任何随葬品。M3在脚坑里随葬了12件套粗制滥造的小模型冥器陶盖杯[58],不论是权威还是财富的表征都很弱,所以西坡墓地南片区家族总体看在经济资源方面显然处于劣势,应属于平民阶层。
西坡墓地当中第I等级大墓和随葬玉石钺、陶大口缸的墓葬都集中在北片区,表明北片区很可能是西坡遗址掌权的大宗家族,总体上说是贵族阶层,内部详细分析,详后权力或权威与亲缘关系密切相关一节。
3.权力或权威的象征物
古国酋长的墓葬以权力和权威象征性表达为主,财富象征为辅。权力与权威的象征物是集中体现其特权的物化载体。这些象征物很可能源自古国酋长权力与权威所涉足的领域,包括资源控制、战争领导、生产技术控制、商品交换和再分配控制、宗教祭祀权控制等等。
此外,古国酋长的特权象征物,还很可能用泊来的奇珍异宝来表现,以表现酋长对长途贸易网络、社会上层交流网(外交网络)控制的特权。仍以西坡墓地为例,一级大墓随葬品既不十分丰富,质量也不很高,随葬陶器组合为冥器化日用陶釜灶、钵、杯、小壶,财富的象征性很弱;墓圹面积和随葬品数量、大口缸、象牙器和玉石钺乃权力和权威的物化表征,则成为标志墓主身份等级最重要的指标。其中,随葬的大口缸和象牙器,很有可能是通过社会上层交流网得到的,也是标志身份等级的声望象征物。克里斯蒂安森曾经提出:财富财政(wealth finance)以声望物品(prestige goods)的形式,利用区域间(international)的价值观体系将武士贵族(warrior aristocracy)区别开来。财富财政被用于确立政治统治与经济控制。[59]
我们认为西坡墓地随葬的玉石钺,是军权的象征物[60],乃西坡墓地权力和权威的主要象征物。象牙器和大口缸则以声望物品的形式,辅助表达财富权威,而大口缸在西坡还可能进一步作为贮藏物资再分配权力的表征物。
4.权力或权威与亲缘关系密切相关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西坡墓地随葬玉石钺的实际情况,似乎取决于军事酋长家族的亲缘关系,而不取决于拥有军权的实际情况(表3)。
墓号
等级
性别
年龄段
玉钺
石钺
M8
I
男
40左右
1
M17
I
不明
成人
2
1
M34
II
女
14~16
2
1
M31
II
女
45左右
1
M11
II
女,幼儿
成年,幼儿3左右
3
M6
III
女
40左右
1
M9
III
男
14~16
1
1
M22
III
女
16~20
1
M24
III
男
45~50
1
M30
III
男
35~40
1
表3 灵宝西坡墓地玉石钺出土情况表
西坡墓地发掘庙底沟文化墓葬34座,随葬玉石钺墓葬10座,约占墓葬总数29.4%,全部集中在墓地的北片区,南片区M1、M2、M7、M3、M4、M32、M33均未随葬玉石钺。这意味着北片区为军事贵族家族墓地。墓葬可分为4个等级,其中I~III等级均有玉石器随葬,约占墓葬等级的75%(表3)。足见西坡墓地军事贵族家族随葬玉石钺的概率还是比较高的。
灵宝西坡墓地平面图(据《灵宝西坡墓地》图1-4改制)
图示:* 玉石钺
陶大口缸
♀ 女性墓主
I~IV 墓葬等级
从随葬玉石钺墓葬的等级分布看,I级墓葬占20%,II级墓葬占30%,III级墓葬占50%。这种金字塔式的分布,与西坡墓地各等级墓葬数量,也从I级到IV级呈金字塔式分布有关:I级3、II级6、III级10、IV级15座。这意味着,西坡墓地北片区作为军事贵族家族墓地,除第IV等级墓葬不享有随葬玉石钺的权利外,其余三个级别均有权利享有随葬玉石钺。因此,从资源占有的角度看,北片区墓地虽然属于军事贵族家族墓地,但是墓地内部仍存在着第IV等级墓葬,没有任何随葬品,他们在社会分层的层面上,已经落入了平民阶层。
从玉石钺与性别关联度分析看,西坡墓地10座随葬玉石钺墓葬中,女性5人,占随葬玉石钺墓葬总数的50%;男性4人,占40%;性别不明成年人1位,占10%。由于1座性别不明成年人墓葬随葬玉石钺,对男女性别比影响权重很大,故而也不宜武断地认为随葬玉石钺女性墓葬比男性墓葬多,但至少可以判断随葬玉石钺男女性别比例没有差别。
从玉石钺随葬数量来看,随葬玉石钺最多者为II级女性墓葬M11,随葬玉钺3件。女性墓主随葬玉石钺总数9件,男性随葬玉石钺总数为6件。随葬了3件玉石钺的I级墓葬M17墓主性别难辨,第I级墓葬3座,其中2座为男性,表明西坡社会是男权社会,似可推测M17墓主也为男性,则西坡男性随葬玉石器总数也是9件。男女随葬玉石钺的数量也无差别。
从玉石钺随葬年龄段来看,西坡墓地随葬玉石钺墓主除成年人外,还有M34为14~16少女,M9为14~16岁少男。这二位少男少女,自己不堪军事重任,不可能靠自身赢得军事权力,应当是从父辈继承军事权威的封荫。犹如美国阿拉巴马州蒙德威尔遗址(Moundville)IB级高等级墓葬有儿童墓葬,这些儿童被认为是自打出生就从父辈那里继承了高等级[61]。
那么,如何正确认识玉石钺所象征的军权在西坡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正如伦福儒所强调的那样,要得到等级社会更易理解的图景,必须对社会的丧葬习俗进行整体认识[62]。李新伟先生综合分析认为,西坡墓地等级主要以墓圹的规模为重要的划分标致,大口缸虽可作为高等级社会身份的标志物,但数量不多[63]。第I级墓葬3座,其中2座为男性,1座M17性别不明,足见西坡墓地社会地位最高者还是以男性为主。其中M8男性墓主随葬玉钺1件,M17性别不明的墓主随葬玉钺2、石钺1件。这已经明确表明,西坡社会的最高社会地位的人,也就是男性领导人,确实已经掌握军权和再分配管理权。那么,第II至III级墓葬中随葬玉石钺的女性和少年,并非因他们的卓越军事才干实际掌握军权,而是由于他们与男性领导人的亲缘关系,通过封妻荫子而得到随葬玉石钺的特权,表征权威或家族威望。玉石钺演化为西坡社会军事贵族的荣耀家族的标志物。
综合西坡墓地的情况,我们不难看出社会等级地位与血缘关系或具体说是家族关系休戚相关,或者说权力和权威的保有以亲缘关系(kinship)为基础;权力和权威组分当中,军权或权威占主导地位,财富权威和威望占辅助地位。李伯谦先生通过分析,将西坡遗址作为仰韶古国的代表[64]。我们认为,仰韶文化分布范围内,恐非只有一个古国,所以我们参照考古遗址命名原则,将以西坡遗址为中心聚落的仰韶古国暂称之为西坡古国。
我们以河南西部庙底沟文化为例,剖析以西坡遗址作为核心的西坡古国,试图展示对于古国考古研究的方法:即宏观聚落形态与微观聚落形态研究相结合,相关遗迹与遗物相结合,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证据链,从而判定研究对象的古国性质。
需要明确的是,古国中心聚落控制下的普通聚落内部,仍处于平等的血缘社会组织。
六、古国的两种类型
中国史前的古国,基于两种不同的经济基础,产生出两种不同类型的古国社会。一种是以黄河中游庙底沟文化晚期(灵宝西坡遗址)为代表的自然经济古国,一种是长江流域崧泽文化为代表的商品经济[65]古国。
1.自然经济古国
所谓自然经济,就是生产直接满足生产者自身需要而不是为了交换的经济形式,建立在小生产和自然分工的基础上,由许多单一的经济单位(家长制的农村家庭、原始村社、封建领地等)组成。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无论是氏族部落共同体或是封建主庄园还是农民家庭,都是一个自成系统的封闭式的经济单位,具有封闭、保守的特征,彼此处于分散、孤立的状态[66]。
自然经济古国以成熟的小农自然经济为主,劳动者是家族公社的农民家庭,劳动资料主要是磨制石器,骨角器,蚌器,木器,劳动对象是土地和家畜。考古资料表明,当时的氏族部落内部结构为家族公社农民家庭-家族-宗族[67],土地应该还是宗族公有制,但是宗族分配给家族公社农民家庭耕种。古国是否存在大首领掌握的古国国有土地,这是一个新课题,尚待研究。农民家庭将全部劳动产品(农产品与家畜)上缴给家族或宗族,家族或宗族从中拿出一部分在家族或宗族内进行平均分配,再拿出一部分进贡给古国的大首领,供大首领进行再分配,以换取古国的庇护与协调。这一阶段,劳动资料归家族公社农民家庭私有,因为它们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单位。
自然经济古国的分配制度分为两个大层次。在宗族内部或在家族内部仍保持平均分配原则。在古国的层面上,即超越宗族、部落至上的政体层面,则是大首领主导的古国社会内部产品、资源和利益再分配制度。如果家族内部平均分配,会出现宗族内部各家族之间的贫富分化悬殊,如大汶口墓地便是如此[68]。如果宗族内部实行平均分配原则,显现出各家族之间大致平等,贫富分化不严重,如尉迟寺遗址[69]。灵宝西坡墓地也大致实行家族内部的平均分配,所以造成墓地南片区平民家族与北片区军事贵族家族之间贫富差别明显。
(2)商品经济古国
商品经济古国以商品经济为基础。所谓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是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统称。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归不同所有者拥有,是商品经济产生与存在的条件。社会分工是指社会劳动划分和独立化成为各种不同的生产环节、行业和部门,使生产专业化,即生产者专门生产某种产品。不同的产品生产者之间,需要对方的产品作为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这就产生了互相交换劳动产品的需求。传统观点认为,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畜牧业从采集狩猎活动中分离出来,催生了畜牧产品与农产品的交换;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催生了商品生产;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是商品流通从商品生产中分离出来,商业成为新的行业,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进一步扩大[70]。
新近的生业考古研究发现,中国史前时期三次社会大分工,毋宁说是三种社会大分工,并非存在固定的发生次序。
山西省沁水县下川遗址2.2万至4万年前的旧石器晚期文化遗址。在2.6万年前的地层中,发现石磨盘,并与6处火塘共存,周边还散落着很多赤铁矿粉。有一个火塘保存相当完整,火塘中心有大量木炭。火塘周围由砾石围成石圈,石圈外围还有几块扁平砾石石磨盘。发掘者联想到发掘过程中常常发现的赤铁矿粉,初步判断下川遗址在某一个时段可能与加工赤铁矿粉有关[71]。前文已述,北京山顶洞人墓葬里撒赤铁矿粉现象[72],经地质资料检索,北京房山附近没有这类赤铁矿,山顶洞人使用的赤铁矿粉可以推断来自外地。因此,下川遗址在2.6万年前后的生业经济是物品的交换,应当属于手工业经济或物物交换的范畴,尽管赤铁矿不属于生产资料,而属于精神文化需求物品。在采集狩猎经济的社会里,很可能就已经产生了特殊手工业与采集狩猎经济的社会分工,就已经存在着物品的长途贸易交换。当然,这并非意味着当时已经产生出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贸易从采集狩猎经济中分离出来。
动物和植物考古研究表明,公元前7000至公元前5000年,原始农业包括种植业以及由种植业提供饲料来源的家畜饲养业,从采集狩猎经济中成长起来[73]。因而在中国史前时期,农业从采集狩猎经济中分离出来的社会大分工可能是首要的,家畜饲养主要附属于原始农业内部,真正的畜牧业甚至游牧业出现可能晚至龙山时代,而且有可能是从中亚地区经欧亚草原进入到中国北方。
另一方面,中国史前时期,各地资源差异,北方旱作农业、南方稻作农业、特色石器工业、专业化的玉器手工业、奢华的丝绸生产、白陶、彩陶等等资源和技术差异,加之精神文化的特殊需求,都会造就农业的偏重倾向和手工业的专业化;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在各个地区,始终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只是比重不同,在社会经济基础中所占的地位不同。比如长江下游地区崧泽到良渚文化商品经济占主导地位[74],黄河中游地区的除石峁集团外,商品经济始终未能占据主导地位[75]。
笔者认为,崧泽文化可以作为长江流域商品经济古国的样本。崧泽文化有着发达的稻作农业,一定数量的石犁,表明集约化农业生产存在,商品粮生产的可能。毘山遗址和墓葬中出土大量的石犁头、燕翼形石刀(耘田器),随葬这些农具的墓主男女性别差别不大,表明毘山遗址的男女劳力皆参加农业生产[76]。他们也就是家族公社农业家庭里男女劳力。崧泽文化的专业化手工业劳动者是家族公社里的手工业家庭。劳动资料包括磨制石器,骨角器,蚌器,木器,手工业专业工具,运输船只等。劳动对象是商品粮生产用的土地、手工业商品生产的对象包括原料和过程产品,类别包括陶器、玉石器、漆器等。商品经济古国的劳动资料所有制形式是家族公社农民家庭和手工业家庭私有制。
李伯谦先生曾分析认为,距今5700~5800年张家港东山村遗址崧泽文化墓地表现出来的社会,已经进入了古国时代。东山村遗址I区墓葬以小型墓葬为主,随葬品10件至多26件,少者2~3件。大约是东山村的平民氏族。III区墓葬以大型墓葬为主,随葬品多在30件以上,其中玉器多在10件以上。M90为崧泽文化早期,随葬陶器26件,大型石钺5件,大型石锛1件,镯、璜等玉装饰品19件,随葬品多达56件。M91为崧泽文化中期,随葬陶器23件,石钺2件,玉钺、镯、环等玉器13件,总数达38件。大约是东山村富裕权贵氏族[77]。
周润垦等先生进一步分析东山村崧泽文化墓地,认为III区墓地(即西区墓地)除了8座大型墓之外,还有中型墓,而I区(即东区)墓地主要为小型墓埋葬区。崧泽文化早中期大型墓墓主牢牢掌握着社会中稀缺资源和大量财富,石钺则说明首领握有兵权[78]。
我们认为,东山村M90墓主头部摆放石锥、砺石和一堆解玉砂[79],表明东山村III区墓地的贵族即领导层,本身原本是治玉的匠人。正由于社会分工尤其是工商业社会职能分工很可能是以氏族或部落为单位,因此社会的分化与等级化,并不发生在氏族或部落(社群)的内部,而发生在不同社会分工或技能的氏族或部落(社群)之间。那么,东山村遗址有可能是一个超越部落至上的古国中心聚落,其中,III区的墓主是手工业技艺和商品营销技能超群的氏族,以商品财富资本捞取社会地位和政治资本。他们不仅操控远程商品交换的渠道,尽量阻止其他工贸家庭接近这些渠道,同时还尽量垄断交易舶来品的社会上层交流网[80],进而将手伸到军事权力,从而形成贵族阶层。
值得注意的是,东山村古国所表现出来的崧泽文化商品经济古国,如果随葬成组的陶器、大型石锛与石凿、玉璜与玉镯表现财富权力或权威的话,则财富权威与军事权威都很重要,这同西坡古国财富权威并不显著的特征有明显的区别。自然经济古国与商品经济古国的酋长家族或氏族产生的途径的异同,尚有待进一步探究。
七、结语
借鉴酋邦理论概念的启发,基于苏秉琦先生古国概念的初衷,我们根据中国考古资料将中国史前时期不平等的前国家社会,定义为古国,即高于部落之上有地缘政治倾向、稳定的、独立的、等级化的血缘政治实体。从微观与宏观聚落形态考古分析,能够看到中心聚落及聚落等级制、中心聚落内部的身份等级制、权力或权威的象征物、权力或权威与亲缘关系密切相关等诸多现象,形成指证古国社会性质的考古证据链,从而判定研究对象的古国性质。
由于经济基础的不同,中国史前存在着自然经济古国与商品经济古国两种类型。自然经济古国当中,军事权力与资源管理与分配权力占有突出地位,财富权威和宗教权威属于从属地位或并不突出。商品经济古国中军事权力和财富权威都占有重要地位。
此外,古国的精神文化为古国的社会意识形态服务,私有制的观念已经蔚然成风,表达等级制度的礼制开始形成,随着古国大首领的出现,特权观念越来越凸显,具有统一思想作用的宗教信仰如天地祖先崇拜、宇宙观也逐步形成。同时,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农业、手工业、建筑等科学技术也有了明显的进步。限于文章的篇幅,我们将另具文讨论。
附记:本文得到中华文明探源研究中原和海岱地区文明进程(课题编号2020YFC1521602)课题资金支持。原文发表于《文物春秋》2021年3期。
注释:
[1] 李伯谦:《中国古代文明的三个阶段》,《文明探源与三代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2011年。76页。
[2] 苏秉琦:《满天星斗——苏秉琦论远古中国》,中信出版集团,2016年。15页。
[3] 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130页。
[4] 苏秉琦:《中华文明的新曙光》,《东南文化》1988年5期。
[5] 朱乃诚:《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132页。
[6] 苏秉琦:《辽西古文化古城古国——试论当前考古工作重点和大课题》,《辽海文化学刊》创刊号,1986年。
[7] 朱乃诚:《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132~133页。
[8] 苏秉琦:《满天星斗——苏秉琦论远古中国》,中信出版集团,2016年。78页。
[9] 安志敏:《试论文明的起源》,《考古》1987年5期。
[10] 陈星灿:《文明因素的起源与文明时代——兼论红山文化还没进入文明时代》,《考古》1987年5期。
[11] 李民:《试论牛河梁东山嘴红山文化的归属——中国古代文明探源之一》,《郑州大学学报》1987年2期。
[12] 朱乃诚:《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153~154页。
[13] 张学海:《城子崖与中国文明》,《纪念城子崖遗址发掘60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齐鲁书社,1993年。
[14] 张学海:《东土古国探索》,《华夏考古》1997年1期。
[15] 栾丰实:《日照地区大汶口、龙山文化聚落形态之研究》,《中国考古学跨世纪的回顾与前瞻》,科学出版社,2000年。
[16] 何介均:《长江中游史前古城与古国研究》,《苏秉琦与当代中国考古学》,科学出版社,2001年。
[17] 车广锦:《良渚文化玉琮纹饰探析》,《东南文化》1987年3期。
[18] 车广锦:《良渚文化古城古国研究》,《东南文化》1994年5期。
[19] 李华东:《良渚文化研究》,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
[20] 张忠培:《良渚文化的年代和其所处社会阶段——五千年前中国进入文明的一个例证》,《文物》1995年5期。
[21] 李伯谦:《夏文化探索与中华文明起源与形成研究》,《部级领导干部历史文化讲座 ·2007》,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
[22] 李伯谦:《中国古代文明的三个阶段》,《文明探源与三代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2011年。77~80页。
[23] 李伯谦:《中国古代文明演进的两种模式》,《文物》2009年3期。
[24]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项目执行专家组:《中国文明探源工程成果集萃》。
[25] 赵辉:《古国时代》,《华夏考古》2020年6期。
[26] 易建平:《部落联盟与酋邦——民主·专制·国家:起源问题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27] 陈淳:《文明与早期国家探源——中外理论、方法与研究之比较》,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290~315页。
[28] 沈长云,张渭莲:《中国古代国家起源与形成研究》,人民出版社,2009年。95~113页。
[29] 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171~313页。
[30]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32~42页。
[31]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62页。
[32] 易建平:《中国古代社会演进三历程理论析论》,《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11期。66~88页。
[33]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39~41页。
[34] 何驽:《可持续发展定乾坤——石家河酋邦衰落与中原崛起的根本原因之对比分析》,《中原文物》1999年4期,页35-40。
[35] 易建平:《中国古代社会演进三历程理论析论》,《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11期。66~88页。
[36] 李伯谦:《中国古代文明的三个阶段》,《文明探源与三代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2011年。77页。
[37] 易建平:《中国古代社会演进三历程理论析论》,《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11期。66~88页。
[38] 李伯谦:《中国古代文明的三个阶段》,《文明探源与三代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2011年。83页。
[39]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42~47页。
[40]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63~64页。
[41] 易建平:《部落联盟与酋邦——民主·专制·国家:起源问题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144~145页。
[42] 易建平:《部落联盟与酋邦——民主·专制·国家:起源问题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173~207页。
[43] 陈淳:《文明与早期国家探源——中外理论、方法与研究之比较》,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146页。
[44] 易建平:《部落联盟与酋邦——民主·专制·国家:起源问题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268~271页。
[45] 刘恒武,刘莉:《论西方新进化论之酋邦概念及其理论困境》,《社会科学战线》2010年7期。77页。
[46] 易建平:《部落联盟与酋邦——民主·专制·国家:起源问题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264~268页。
[47] 何驽:《都城考古的理论与实践——从陶寺遗址和二里头遗址都城考古分析看中国早期城市化进程》,《三代考古》(三),科学出版社,2009年。8页。
[48] 易建平:《部落联盟与酋邦——民主·专制·国家:起源问题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173~184页。
[49] 陈淳:《考古学的理论与研究》,学林出版社,2003年。525页。
[50] [澳]刘莉著,陈星灿等译:《中国新石器时代——迈向早期国家之路》,文物出版社,2007年。146页。
[51] [澳]刘莉著,陈星灿等译:《中国新石器时代——迈向早期国家之路》,文物出版社,2007年。150~151页。
[52] 陈星灿:《庙底沟期仰韶文化大房子功能浅析》,《考古学研究》(九)下册,文物出版社,2012年。587~611页。
[53] 易建平:《部落联盟与酋邦——民主·专制·国家:起源问题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226~229页。
[54] 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191~201页。
[55] 易建平:《部落联盟与酋邦——民主·专制·国家:起源问题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210页。
[5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灵宝西坡墓地》,文物出版社,2010年。
[57]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灵宝西坡墓地》,文物出版社,2010年。293~298页。
[5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灵宝西坡墓地》,文物出版社,2010年。26~27页。
[59] Kristian Kristiansen, 1991.Chiefdoms, states, and systems of social evolution.InChiefdoms: power, economy, and ideolog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age 31.
[6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灵宝西坡墓地》,文物出版社,2010年。293~298页。
[61] Colin Renfrew, Paul Bahn, 2012.Archaeology: Theories, Methods and Practice.6th edition. Thames Hudson, Page 208.
[62] Colin Renfrew, Paul Bahn, 2012.Archaeology: Theories, Methods and Practice.6th edition. Thames Hudson, Page 207.
[6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灵宝西坡墓地》,文物出版社,2010年。293~298页。
[64] 李伯谦:《中国古代文明的三个阶段》,《文明探源与三代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2011年。79~80页。
[65] 何驽:《关于崧泽文化商品经济的思考》,《东南文化》2015年1期,88~94页。
[66]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编写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人民出版社,2011年。66页。
[67]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101~134页。
[68]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123~134页。
[69]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154~176页。
[70]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编写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人民出版社,2011年。67页。
[71] 孟苗:《山西省沁水下川遗址很可能是2.2万年前人类栖居地》,中国考古网,2015-03-03。
[72] 裴文中:《旧石器时代之艺术》,商务印书馆,2017年。98~104页。
[73] 赵志军:《有关中国农业起源的新资料和新思考》,《新世纪的中国考古学——王仲殊先生八十华诞纪念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05年。86~101页。
[74] 何驽:《长江流域文明起源商品经济模式新探》,《东南文化》2014年1期。53~64页。
何驽:《关于崧泽文化商品经济的思考》,《东南文化》2015年1期,88~94页。
[75] 何驽:《黄河流域史前商品经济及其考古指标和相关问题试析》,《李下蹊华——庆祝李伯谦先生八十华诞论文集》,科学出版社,2017年2月。157~177页。
[76] 小柳美树:《从石犁看崧泽、良渚文化的农业社会》,《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2016年。278~283页。
[77] 李伯谦:《张家港市东山村崧泽文化早中期大墓的启示》,《文明探源与三代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2011年。55~59页。
[78] 周润垦,胡颖芳,钱春峰:《江苏张家港东山村遗址崧泽文化墓地初步研究》,《东南文化》2015年6期。72~84页。
[79] 南京博物院、张家港市文广局、张家港博物馆:《江苏张家港市东山村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2010年8期。
[80]李新伟:《中国史前玉器反映的宇宙观——兼论中国东部史前复杂社会的上层交流网》,《东南文化》2004年3期。66~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