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母之女叫什么,古代丧父的孩子称为
在中国古时候,没有父亲的孩子叫做失怙,失去母亲的孩子叫做失恃,父母双亡则称作孤露、弃养。我们都能够了解到孤儿在当代中国是怎样生活的,虽然不如父母双全的孩子能够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和在充满爱的环境中生活称成长,然而不比当时,当今社会的体制相对来说已经比较健全。
我们在全国各地区都拥有福利院、孤儿院这样的机构,不管是国家作为支持会给予一部分财务金钱上的救助,还是充满善心的家庭中的夫妇收养孩子,比起当时来说,现在的孤儿肯定生活的情况要优于古时的孤儿。
《养老图》是在德阳和彭县出土的文物,是一系列东汉画像砖。这个画像砖描述了一副着短衣、执鸠杖的老者跪坐于地,身后是一座建于台基之上的仓房,其前正中有踏道利于上下,正在全神贯注地注视着仆役以量器注粮食于地上的盛器中的场景。
据《太平御览》卷九二一引《风俗通》曰:俗说高祖与项羽战,败于京索,羽追求之,时鸠正鸣其上,追者以鸟在无人,遂得脱。后即位异此鸟,故作鸠杖以赐老……故作鸠杖以抚老。按照这样的记述来说,执鸠杖代表着一种高贵的身份和地位,而显然这位执鸠杖的老者在看管谷仓,并不能算得上是高贵身份的人,由此我们看出汉代在养老问题上确实存在漏洞。
而显然事实是《养老图》不仅仅体现了汉代养老问题关注的缺失,这些底层的状况里还包括了养老、济鳏、助寡、抚孤、扶贫等问题。在这其中又属毫无依靠和自理能力的孤儿问题最为主要,而汉代时期许多文献中也对这些问题给予了许多描述,不管是当时的社会制度还是朝廷救助,史实记录了当时汉朝确实是给予了这些社会底层问题关注和援助。
一、孤儿从何而来?
1.战争遗孤
士兵是国家权力的基础,也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力量。
古时的战争相当频繁,加上常年的动乱以及不稳定的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几乎所有适龄的男子都被抓成壮丁被派遣到前线去守卫家国,这其中不乏自己的孩子尚未出生甚至尚处于婴儿阶段时就离家打仗的男性。而一旦前线的男子战死,家中人丁不够兴旺的,只留下被迫成为寡妇的女子和尚未能自己独立生存的孩子,这样的情况在哪个朝代都是不胜枚举。
2.被遗弃的婴儿
经济的不发达,偏远地区,没有足够的土地,家中没有足够的男丁挣钱,再加上自然灾害的肆虐和政府的赋税,人们日常的正常生活几乎都难以维持,更不要说要养活一个脆弱的小生命。
这些家庭中的父母被逼无奈,只能将孩子遗弃,以盼望能有好心的有钱人能够捡到他们的孩子,这样至少他们的孩子能平安衣食无忧的长大。然而这只是遗弃孩子的父母美好的想象罢了,多少孩子在被遗弃后不是饿死冻死,就是被转卖成奴隶。
3.灾难后的孤儿
古时由于人们对于自然灾害的预防和了解都不够充分,而每个朝代的执政者似乎也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灾前预防、灾后救助。因此每次自然灾害肆虐之后就算侥幸能够生存下来的孩子也大多数失去了他们的父母,或是已经失去他,们与父母原有的联系。
4.其他情况
除以上提出的这些情况之外,还有如下情况:奴隶的孩子可能会因为父母的错误而被连坐,轻则丧失父母,更有甚者丧生;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不幸的女婴儿只能被遗弃才得以保命……
二、为何会有这么多孤儿?
1.不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
自然灾害的威力是无穷的,也是没有经济能力支撑的普通人所无法想象和承受的。尤其是在政府无法预知自然灾害何时会发生,以及自然灾害将会对平民的生活造成多么大的影响以及持续多长时间,这些都使得本就弱小无助的普通人难以承受这些事故对他们和生活的造成的影响。
可怜的是,这些弱小的孩子既没有亲生父母的看护,又不能及时接受到来自朝廷的救助,他们或者被放任就这样或病死、饿死、冻死,或者这些孤儿只能依靠自己被迫生存下来。
2.朝廷的救助不及时不充分
汉武帝时期,由于大统一四面大规模开放,在国家边疆的各个角落动用了许多士兵。由此国家为了确保军队和士兵能够稳定的运行,朝廷对于士兵的养恤金制度十分严格,由于要供养的士兵数量不是一个小数目,朝廷在经济上也很吃力,所以在金钱上政府相当严格和缩减。
据《汉书》记载,战死的士兵的后代在榆林长大,并教导他们如何使用武器的方法,以便他们可以继承父亲的生意并成长为继续战斗。这些内容在《汉旧仪》中的记述更为详细,说这些孤儿的数量非常大。他们的父亲在与胡族人作战时都死在战场上。而如此大规模数量的孤儿就算朝廷有心供养在能力上也很吃力,所以还是有许多战争的遗孤无人在意,自生自灭。
3.经济上的困难
孤儿面临的压力更多地表现在基本生活条件的恶劣,他们的年纪需要足够的食物和平实的生活条件。史书中记载或写作的,少孤贫、少孤苦实际上体现了孤儿贫苦的境遇有时会发展到极其狼狈的程度。他们只能为人奴隶,或者被流放到边远地区。
然而史书中记载有许多孤儿即使被收容也依然遭受着不好的境遇。他们在宗族中受到歧视,被充当廉价劳动力,被欺侮……他们甚至是在小时候就担负着整个家族的仇恨、经济政治压力,过早谋生,难以享受童年的快乐。
三、关于如何抚孤的问题
1.政府救助
即使是在经济和思想不够发达和开放的古代,救助和慈善却早有其雏形。商周时期古代就已经建立起慈幼机构,用以收容无人看管养护的孤儿们。然而这些大都只是在发生大型难以预料的自然灾害时,而且自然灾害造成的后果出现大量孤儿时,朝廷难以承担其后果时,便会出手干涉。
汉代的社会福利制度有各种形式包括对孤儿的抚养和救助。在史料的记载中有许多记述汉代执政者对孤儿进行赐帛、赐粟的政策,以帮助这些孤儿得以生存下来。当时的法律也有关照婴儿无父母亲属者的规定,民政事务中的慈幼原则也要求养孤、矜孤。而且当时汉王朝的帝王诏令大都有关于救助孤儿的法律条款。
司马迁在《史记 帝王本纪》中详细记录了一项汉文帝元年的重要的政治举措:三月,有司请立皇后。薄太后曰:诸侯皆同姓,立太子母为皇后。皇后姓窦氏。上为立后故,赐天下鳏寡孤独、穷困及八十以上孤儿九岁以下布帛米肉各有数。由此也可看出汉代时朝廷对于社会底层人群的生存问题给予了足够重视,但未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生存现状。
2.收养
然而汉代虽然已经有了充分的收养机构,然而没有制度保障下的这类机构基本上只是摆设而已,既收不到来自朝廷的保障金,也提供不了这些孤儿所需要的足够的生活支撑。
因此此时,在朝廷和各个地方政府的救助不够及时和完善的时候,一般都是贵族和从政者或者民间一些慈善机构团体会自发的救助这些无人抚养的孤儿或者民间会有一些家庭收养这些孩子,或是作为没有孩子的替代,或只是作为自己孩子的玩伴和奴隶。
当时民间对这些可怜的孤儿也承担了一些抚养责任,而亲族成员的相应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无子的家庭也可以依照法律收养孤儿 。这些情形都对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定有积极意义。
3.羽林孤儿
古时候孤也特指在战争中失去父母的孩子,是那些战死的士兵的后代。《管子 中匡》中有言:外存亡国,继绝世,起诸孤。而汉代相比起古时的其他朝代,在关于孤儿救助的问题上,汉代相关制度中最为典型的体现是汉武帝时代对羽林孤儿的特殊政策。《冯奉世传》中有记录为:所谓少壮令从军,有令其继承父志的考虑。
和一般的对于孤儿的救助方式不同,羽林孤儿这种救助制度,特别只针对于战死军人士兵的后代,除了让他们得以生存照顾他们的温饱外,同时也为他们以后的生活和职业技能提供了方向,自然,朝廷作为一种提前投资也获取的相当数量的士兵。这种制度相对来说是比较双赢和节省成本的。
四、结语
总之,引发社会关注的孤儿的问题从很久之前的汉代甚至更古老的商周时代就已经出现,时代发展到今天,我们既有前人的经验可供借鉴,也可以尽我们所能弥补他们的不足,使得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安稳健康的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