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天下之所顺的之(以天下之所盛工亲戚之所畔中的之是什么意思)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备课笔记
初中语文教材中,之字出现频率很高,常见用法如下:
① 动 往,到,到……去。例句:寡助之至——《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② 代 第三人称代词,相当于他、它、它们、他们等。亲戚畔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③ 代 指示代词,相当于这个、这、这种等。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桃花源记》
④ 助词
结构助词: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修饰、领属的关系,相当于的。三里之城。——《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一般不必译出。此之谓大丈夫。——《富贵不能淫》
用宾语前置的标志。何陋之有?——《陋室铭》
定语后置的标志。蚓无爪牙之利。——《劝学》(2016版初中教材无此用法例句)
音节助词:用于句末,补足音节。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字典》(彩色版)仅给出以上用法。
在《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一文中,出现多个之字,用法不尽相同,除上面出现的例句外,还有一句,以天下之所顺,这个之应该归为哪一类呢?我认为应该是结构助词的第一种即的,但看到有的资料把这个之字处理为上面结构助词的第二种即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我们来逐字分析一下:
以天下之所顺整体来看,是一个介词短语,其中,以解作凭借或依靠,介词短语是由介词和名词(或名词性短语)构成的,所以天下之所顺是名词性的,而所顺又是典型的所字结构(所字+动词=名词),即动词顺,译为归顺,跟所字构成名词,即归顺的力量/条件(所字结构中的所字,是代词,根据语境解释为……的人/事物),这样就可以看出,天下之所顺是偏正短语,即:天下都归顺的力量/条件。这样,这个短语译为:凭借天下人都归顺的条件(攻打连内外亲属都背叛的寡助之君),则是通顺且词义畅达的。
如果把之字理解为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则所顺为动词,把天下之所顺硬看作是主谓短语,则译为天下归顺,虽然主谓短语可以作为名词使用,但显然此短语做以的宾语,翻译出来并不顺畅——凭借天下归顺,攻打连内外亲属都背叛的寡助之君,这样的句子显然不顺畅。
您在教学过程中,如何讲解这个之字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