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钦安医书阐释(郑钦安火神经典:六经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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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钦安医书阐释(郑钦安火神经典:六经定法)

六经定法贯解

凡病邪初入,必由太阳。太阳为寒水之区,居坎宫子位,人身之气机,日日俱从子时发起。子为一阳,故曰太阳。太阳如天之日, 日从东海而出,海为储水之区,水性主寒,故曰太阳寒水。无微不照,阳光自内而发外,一身上下四旁,莫不毕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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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主皮肤,统营卫,为一身之纲领。然太阳底面,即是少阴肾经。 相为表里也。若太阳病,过发汗,则伤少阴肾中之真阳,故有亡阳之虞。

所以近来医家、病家,畏桂、麻二汤发汗等于砒毒,毫不敢用,由其不知桂、麻二汤,非发汗之剂,乃协和营卫之方也。营卫协和,则向之伏于皮毛肌肉间者,今皆随汗而尽越于外矣。邪出于外,则表气疏,里气畅,病所以立解矣。

至若发汗而致亡阳者,岂真麻、桂之为害哉?不知由其人内本先虚,复感寒邪,今得桂、麻协和阴阳,鼓邪外出,大汗淋漓,而肾中一线之元阳,乘气机之鼓动,而与汗俱出,实气机势时之使然,非桂、麻之必使人亡阳也。观于气实之人发汗,毫不为害,从可识矣。

然则仲景又岂不知内虚之人不可发汗乎?观于食粥与不食粥,微发汗、更发汗,中病即止诸句,仲景已于内虚之人,早为筹划矣。真是步步规矩,处处苦心,惜乎知之者寡耳。

六经当以一贯解之,章旨太多,恐学者易倦,仍将六经分解,参以附解,虽知分解,还是贯解,附解不在分、贯之列,分、贯是六经大旨,附解是补六经未发之大意。

附解:

按六经以太阳为首,厥阴为终。经者,常道也,先天之真阳,原寄于肾,肾与膀胱相表里, 肾为里,膀胱为表。真阳之气机发动,必先行于太阳经,而后行于诸经,昼夜循环,周而复始。然太阳四面皆水,寒气布护,故曰太阳之上,寒气主之。真阳之气,此刻初生,阳气甚微,若太阳经病过发汗,则伤肾中之真阳, 表阳被夺,里阳立消。故有亡阳之虞。

须知太阳地界主寒,复感外寒之客气所犯,阻其真阳运行之机,故太阳之经证作。二日阳明,阳明地界主燥,客寒之气,自太阳而走入燥地,寒邪便化为燥邪,燥邪入阳明经,而阻其真阳运行之机,则阳明之经证作。余仿此,学者务宜留心,六经各有表里,即有病经不病里处,详太阳经附解。

太阳经证解

按:太阳一经,以寒为本, 太阳之上,寒气主之,故也。少阴为中气, 肾与膀胱为表里。太阳为标。

主外,是本经之标、本、中三气也。太阳一经为病,有经病, 本经自病。有伤风证, 经证中之兼证。有伤寒证, 经证中之兼证。有两感证 经证中之兼证。

有腑证 太阳中之里证。腑证之中,又有蓄尿证、蓄热证、蓄血证、癃闭证, 腑证中恒有之病也。不可不知也。 经证者何?脉浮、头项强痛、恶寒,发热是也。 经病情形。

兼自汗而恶风者,则为伤风证,是太阳之卫分,为风邪所伤也。主以桂枝汤,协和营卫,驱风邪外出,浅一层立法也,服此方而若解则病愈。 此刻节令之气寒,客风亦寒,故曰风寒。寒气即是风气,风气即是寒气。

仲景以风寒冠旨,一示厥阴循环之意,一示风轮主持大世界之意,风字宜活看。 经证而兼无汗者,则为伤寒证,是太阳之营分为寒邪所伤也。主以麻黄汤,大开腠里,俾营分之寒邪,尽从汗出,深一层立法也。服此方而若解,则病愈。

此际若不知发汗,则病进从实;若过发汗,则症变从虚;若妄下,则症变从误。

经证而兼壮热、烦躁、脉浮紧者,则为两感证,是太阳之营卫,为风邪寒邪所伤也。 主以大青龙汤,营卫两解,风寒并驱,又深一层立法也。服此方而若解,则病愈。 两感证,又有一日太阳,而与少阳同病,亦名两感证。

三阳证与三阴证同见,亦名两感,用药即当解表温经,再看表里重轻。以上兼证三法,系本经恒有之候,非传经之谓也。传经法详附解。设若不解,不传经则必传腑。

传经则现经证,传腑则现腑证。腑证者何?口渴而小便不利是也。是邪由太阳之经,而转入太阳之腑也,主以五苓散,化太阳之气。气化一行,小便亦利,邪亦可从此而出,病亦可从此解矣。 此处便是太阳首尾界限。

至于腑证之中,另有蓄尿一证。 病形小腹满,便短赤不利,口渴,盖膀胱乃储水之区,今为寒气所束,太阳之气微,不足以胜其寒邪之气,气机于是乎不运矣。气机一刻不运,则所储之水,即不能出,势必上涌,而小腹作满,故名之曰蓄尿,主以五苓倍桂。桂本辛温,力能化太阳之寒气,气化一行,小便得出,病亦立解,此法中之法也。另有蓄热一证, 病形小腹不满,口渴溺赤,由寒邪入腑,从太阳之标阳而化为热。热甚则必涸其所注之水,故小腹不满而便不利,故名之曰蓄热,主以五苓去桂,加滑石以清利其热。热邪一去,腑自立安,亦法中之法也。

另有蓄血一证, 病形小腹硬满,缘由寒邪入腑,阻其太阳之气机,而循行本经之血液,失其常度,不得归经,流入腑中,聚而不散,少腹硬满,故名之曰蓄血,主以五苓散中,加桃仁、红花、当归、万年霜之类,从小便以逐其瘀,即可移危为安,皆不易之法也。另有癃闭一证,与热结膀胱不同。热结者,尿常可出一二点,此则胀翻出窍,尿不得出,由三焦气机不运,水道壅塞太甚,法宜升提,俾壅者立开, 此下陷从上治法也。尿即得出,病亦可解,此皆不易之法也。 此太阳一经,经腑证形如是,至于传经,详附解。

附解:太阳经,有经证初见,不传本经之腑,而传阳明、少阳,三阳经证同见者,名三阳并病,即以三阳之法治之,如桂枝汤加葛根、柴胡是也。有经证初见,传阳明而不传少阳者,名二阳为病,即以二阳之法治之,如桂枝加葛根汤是也。又有三阳经证同见,而见太阴之腹满自利,即于三阳表药中,合理中之法治之。

有经证初见,转瞬而见少阴之身重欲寐者,肾与膀胱为表里,表病而及里也,当从少阴之法治之,如麻黄附子细辛汤是也。至于当汗而不汗,表里不通,壮热烦躁者,大青龙是也。经证误下遂利者,桂枝加葛根汤是也。 误下邪陷于内,故加葛根以举之。过汗而至汗不止者,桂枝加附子汤是也。

下后而至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是也。仲景之法,总在活法圆通,并无死法,方方皆有妙义,轻重大有经权,学者先将六经提纲病情熟记于心,方能见病知源。

六经所主气机乃为本,客气所生乃为病,客气往往随主气而化为病,故一经一经病形不同,虽云伤寒二字冠首,因寒在子,故也。

阳明经证解

按:阳明一经,以燥为本, 阳明之上,燥气主之,故也。太阴为中气, 脾与胃为表里,阳明为标。

主外,是本经之标、本、中三气也。有经证,有里证,有腑证,不可不知也。 以下承接上太阳经。太阳之寒邪未尽,势必传于阳明,则治阳明,必兼治太阳,若全不见太阳之经( 经,原作“”字,据文意改)证、腑证病情,独见阳明之经证、腑证,则专治阳明,方为合法。当知寒邪走入燥地,即从燥而化为燥邪,乃气机势时之使然也。 寒邪化燥,乃本经病机主脑。

经证者何?前额连眼眶胀痛,鼻筑气而流清,发热不恶寒,此际寒邪初入阳明之经,寒气尚有一线未化尽,故还见筑气流清涕之寒形,渐渐发热不恶寒。 不恶寒三字,便是寒邪俱化为热也。邪在经尚可解肌,故用葛根汤以解肌,俾邪从肌肉而出 ,阳明主肌肉,故也。

此本经网浅一层立法也。 服此方而邪若解,则病愈。设若不解,有传少阳之经,而不传本经之腑,有传本经之腑,而不传少阳之经者出矣。 便是分途处。

若本经经证,合少阳之经证,名二阳合病,即以二阳之法治之,如葛根汤合柴胡汤是也。

若本经经证,而传入本经之里,则现口燥心烦,汗出恶热,渴欲饮冷, 这便是里证情形。

此刻全无一点寒形,尽是一团燥热之邪气,盘踞胃中,兼之胃乃多气多血之府,邪热之气,又合胃中之气,二火交煽于中,则邪热炽矣。热甚则血亏,故口燥心烦,热蒸于外,故汗出,内热太甚,则乞救于外之水而欲为之扑灭,故大渴饮冷,仲景用白虎汤以救之,有不使邪热归腑之意,深一层立法也。服此方而若解,则病愈。设若白虎力轻,未能扑灭其邪热,邪即入腑,便见张目不眠,声音响亮,口臭气粗,身轻恶热,大便闭塞等情,此际邪已归腑。邪至腑中,热已过盛,热盛必将肠胃中之血液灼尽,即肠胃中所存宿谷糟粕中之津液,亦必灼尽。

胃中枯槁,阴气不得上交,所以张目不眠,胃火旺极,故声音响亮,口臭气粗,身轻恶热,肠胃此际,无一毫血液运其糟粕,故大便闭塞,通身上下不啻一盆烈火网。若不急为扑灭,顷刻将周身血液灼尽,脏腑有立坏之势也,主以大、小承气汤,苦寒陡进,推荡并行,火邪一灭,正气庶可复生。即有痞、满、实、燥、坚、谵语狂走等情,皆缘热邪所致,俱当以此法为主,不可因循姑惜,酿成脱症之祸矣。 阳旺极,而阴必立消。

附解:病缘是伤寒为本,至于用大黄、芒硝、石膏之药,全不见伤寒面目,学者至此,每多茫然莫解,由其不知化机与六经所主耳。 万病不出阴阳二字,阳极化阴,阴极化阳,自然之理。

阴阳分布六经,六经各有所主之气,寒主太阳,燥主阳明,火主少阳,湿主太阴,热主少阴,风主厥阴。

须知寒邪至燥地,寒气即化为燥邪,一定不易之理也。 譬网如一团冷物,放于热物之中,顷刻冷物亦化为热物。一团热物而放于冷物之中,顷刻热物亦化为冷物。知此化机,便得伤寒一贯之旨,庶可识仲景步步立法之苦心也。他经化机仿此。

仲景以伤寒二字冠首者,寒居正冬子令,一阳初生,为一岁之首,一年分六气,六气配六经,一岁之气机,可以六日括之,六日之气机,又可以一日尽之,生生化化,循环不已,学者宜知。

少阳经证解

按:少阳一经,以火为本, 少阳之上,相火主之,故也。厥阴为中气, 肝与胆为表里,少阳为标, 主外,是本经之标、本、中三气也。

有经证,有腑证,有半表半里证,不可不知也。 以下承接阳明经。如阳明之邪未罢,势必传于少阳,则治少阳,必兼治阳明。如全不见阳明之经、证、腑证,而独见少阳之经腑证者,则专治少阳,方为合法。

经证者何?头痛在侧,耳聋喜呕,不欲食,胸胁满,往来寒热是也。夫寒邪之客气,每至阳明燥地而化为燥邪,燥邪之客气未尽,遂传入少阳。 客寒至阳明,从燥而化为燥邪,燥邪入少阳,为病机主脑。盖少阳主枢,有枢转阴阳之道,今因燥邪之客气干之,阻其少阳条达之气机,正邪相击,故两侧头痛作矣。 耳前后两侧,俱属少阳。胆脉入耳,燥邪干之,清窍闭塞,耳遂骤聋。

木原喜乎条达,呕则气动,木气稍泄,病故喜呕;木气不舒,上克脾土,土畏木克,故不欲食。胸胁者,肝胆所主之界限也,肝胆不舒,胀满并作。 即此便可悟客气之过也。客气详附解。少阳与太阴接壤,系阴阳交界之区,故曰半表半里。邪附于胆,出与阳争则热,入与阴争则寒, 阳指阳明,阴指太阴。故有寒热往来也。主以柴胡汤,专舒木气,木气得舒,枢机复运,邪自从枢转而出,此本经浅一层立法也。用药未当,邪不即出,则必入腑,即现口苦、咽干、目眩, 六字乃本经腑证提纲。

此际燥邪入腑,合本经标阳,燥与热合成一家,热甚则胆液泄,故口苦、咽干;肝开窍于目,与胆为表里,表病及里,里热太甚,必伤肝中所藏之血液,故目眩。主以黄芩汤,清其里热,里热一解,邪自灭亡,此本经深一层法也。

所谓半表半里证者何?即其所处之界,分而言之也。邪在三阳,俱以表称。邪在三阴,俱以里论。

半表者从阳分, 少阳与阳明、太阳为一家也。半里者从阴分, 少阳与太阴接壤,太阴与少阴、厥阴为一家也。故诸书言疟病不离少阳,因其寒热之往来而决之于少阳也。 表邪之为病,寒热无定候。疟邪之为病,寒热有定候。

以此别之。邪在少阳,不能从枢转而出,直趋阳明地界也。阳明主燥,故病者发热, 即热疟也。

邪苟不趋阳明,而专趋太阴。太阴主寒,故病者发寒。 即寒疟也。学者能于寒热二字,探其轻重,则治疟不难也。

附解:有少阳经证初见,而合三阴为病者,即合三阴之法治之。须知伤寒有传经不传腑,传腑即不传经的,更有直中太阴、少阴、厥阴,切切不可拘于一曰太阳,二曰阳明上搜寻,总在这六经提纲病情上体会,即误治变逆,亦可知也。即本经自受之风,自受之寒,自受之热,皆可以辨也。伤寒一书,通体就在这邪正二字。正气乃六经之本气也,寒为太阳之本气,燥为阳明之本气,火为少阳之本气,湿为太阴之本气,热为少阴之本气,风为厥阴之本气。

六经之本气,乃一定不易之气也。六经只受得先天之真气,受不得外来之邪气,邪气即客气也。客气者何?风、寒、暑、湿、燥、火是也。此六客者,天地常有之客也,正气旺者,客气不得而干之,正气弱者,客气即得而入之。

六客皆能损人之气血,戕人之性命,故仲景首以寒客立论,先提出六经本气,后指出寒邪之客气,或在三阳、或在三阴,或病于经、或病于腑,或病于卫、或病于营,或随燥化、或随热化、或随湿化、或从火化、或从风化。或邪在表,误下而入内,或邪在里,误汗而变逆。

出入变化、往来盛衰,皆客气流行自然之道,实因人身五脏六腑之偏盛致之也。学者务要识得六经本气、病情、提纲,即能明客气之所在,而用药有据,则不惑也。

仲景虽未将六客,逐位立论,举伤寒一端,而六客俱在也。即外之尸气、瘴气、疫气、四时一切不正之气,亦皆可仿此而推也。

太阴经证解

按:太阴一经,以湿为本, 太阴之上,湿气主之,故也。

阳明为中气, 胃与脾为表里,太阴为标, 主外,是本经之标、本、中三气也。有经证,有五饮证,有着痹、行痹证,有阳黄、阴黄证, 本经恒有之病。不可不知也。 以下承接少阳经。如少阳之邪未罢,势必传入太阴,则治太阴,必兼治少阳。若全不见少阳之经腑证,则专治太阴,方为合法。

经证者何?腹满而吐,食不下,时腹自痛,自利益甚,手足自温是也。夫太阴主湿而恶湿, 太阴为阴经,与阳经有别。寒邪由太阳、阳明、少阳,此际寒邪全化为热,并无寒邪之形,即有寒者,皆由太阳误下,而寒陷于内者有之。务要知得少阳火邪,传至太阴,即从太阴湿而化为湿邪,为传经病机主脑。

少阳之热邪入而附之,即从湿化,湿气太甚,阻滞中脘。邪乘于上,则腹满而吐;邪乘于下,则腹痛自利。四肢禀气于胃,邪犯脾未犯胃,故虽有吐利,而手足尚温也。主以理中汤,直守其中,上下自定,乃握要之道也。

若桂枝倍芍药汤,是太阳经症误下,而寒邪陷入太阴之内也。 三阴证,原不在发汗之例,不应用桂枝。若此方而用桂枝者,仍是复还太阳之表也,须知。

至于五饮证者何?夫饮者,水之别名也,即以一水字括之,不必另分名目。名目愈多,旨归即晦,学者更无从下手,故仲景列于太阴。

太阴主湿,湿即水也。 本经是水,复得外来之客水。水盛则土衰,土衰即不能制水,以致寒水泛溢,或流于左,或流于右,或犯心下,或直下趋,或化为痰,种种不一,故有五饮之说焉。

《经》云:“脾无湿不生痰。”即此一语,便得治五饮之提纲也。治法总不外健脾、温中、除湿、行水、燥脾为主,因其势,随其机而导之利之,即得步步立法之道也。 所谓着痹、行痹者何?夫痹者,不通之谓也。

《经》云:风寒湿三气,合而为痹。风胜为行痹,寒胜为着痹, 行痹流走作痛,着痹痛在一处。风为阳而主动,风行而寒湿随之,故流走作痛。

寒为阴而主静,寒停不行,风湿附之,故痛处有定。风寒湿三气,闭塞经络,往往从本经中气化为热邪,热盛则阴亏而火旺,湿热熏蒸,结于经隧,往往赤热肿痛,手不可近,法宜清热润燥。若忽突起,不赤不痛,则为溢饮所致,又当温中除湿,不可不知也。

所谓阳黄、阴黄者何?夫黄者,土之色也,今为湿热蒸动,土象外呈,故周身皮肤尽黄。阳者,邪从中化; 中者,胃也。少阳之热,不从太阴之湿化,而从中化,胃火与湿合,熏蒸而色黄。阴者,邪从湿化。阳主有余,阴主不足,阳者主以茵陈五苓散,阴者主以附子理中汤加茵陈。立法总在湿热、阴阳二字分途,外验看病人之有神无神、脉之有力无力、声之微厉,则二证之盛衰立决矣。

附解:夫人身立命,全赖这一团真气流行于六步耳。 真气乃人立命之根,先天种子也,如天日之流行,起于子宫。子为一,乃数之首也。六步即三阳经、三阴经也。以六步合而观之,即乾坤两卦也。 三阳即乾卦,三阴即坤卦。

真气初生,行于太阳经,五日而一阳气足。 五日为一候,又为一元,真气行于阳明经,又五日而二阳气足。 此际真气渐甚,真气行于少阳经,又五日而三阳气足, 合之三五得十五日,阳气盈,月亦圆满。月本无光,借日之光以为光,三阳气足,故月亦圆也。此际真气旺极,极则生一阴,真气行于太阴经,五日而真气衰一分,阴气便旺一分也。真气行于少阴经,又五日而真气衰二分,阴气便旺二分也。真气行于厥阴经,又五日而真气衰极,阴气旺极也。

三阳十五日,三阴十五日,合之共三十日,为一月。一月为一小周天,一岁为一大周天。一日为一小候。古人积日成月,积月成岁,乃不易之至理。一岁之中,上半岁属三阳,下半岁属三阴;一月之内,上半月属三阳,下半月属三阴;一日之内,上半日属三阳,下半日属三阴。一年之气机,即在一月尽之;一月之气机,又可以一日括之。三五而盈,三五而缩,盛衰循环不已,人身气机亦然。阴极复生一阳,真气由盛而衰,由衰而复盛,乃人身一付全龙也。

人活一口气,即此真气也。须知天地以日月往来为功用,人身以气血往来为功用。 气即火也、日也,血即水也、月也。人活天地之气,天道有恒,故不朽。人心无恒,损伤真气,故病故死。

惟仲景一人,明得阴阳这点真机,指出三阴三阳界限,提纲挈领,开创渡世法门,为群

生司命之主。后代注家,专在病形上论三阴三阳,固是究未领悟气机,指出所以然之故。以致后学无从下手,虽记得三阳三阴,而终莫明其妙也。余故不惮烦,特为指出。

少阴经证解

按:少阴一经,以热为本。 少阴之上,君火主之,故也。太阳为中气, 小肠与心为表里,少阴为标。 主外,是本经之标、本、中三气也。有经证,有协火证,有协水证,不可不知也。 本经上火下水:上火,即手少阴心;下水,即足少阴肾。

以下承接太阴经。太阴之客邪未罢,势必传于少阴,则治少阴必兼治太阴。若全不见太阴证,而专见少阴证,则专治少阴,方为合法。

经证者何?脉微细,但欲寐是也。夫细微欲寐,少阴之病情悉具,元阳之虚,不交于阴,阴气之弱,不交于阳可知也。主以麻黄附子细辛汤,令阴阳交而水火合,非发汗之义也。 世多不识。服此方而病可立解,立法之奇,无过于此。至于协火而动者何?病人真阳素旺,客邪入而附之,即从阳化而为热。热甚则血液必亏,故病见心烦不眠,肌肤燥熯,小便短而咽中干,法宜养阴以配阳,主以黄连阿胶汤,分解其热,润泽其枯。

若协水而动者何?病人真阳素弱, 阳弱阴必盛。客邪入于其中,即从阴化。阴气太盛,阳光欲绝,故病见目瞑倦卧,声低息短,少气懒言,身重恶寒,四肢逆冷,法宜回阳,阳旺阴自消,病庶几可愈矣。

附解:凡三阴证,从温补为要。是阴盛阳必衰,故救阳为急。三阳证,以解散清凉为主,是阳盛阴必亏,故救阴为先。然阳中有阴证,阴中有阳证,彼此互和,令人每多不解处,由其未将三阳三阴各有配偶认清,遂把病机辨察不确,六经不啻尘封也。

厥阴经证解

按:厥阴一经,以风为本。 厥阴之上,风气主之,故也。少阳为中气, 胆与肝为表里,厥阴为标。 主外,是本经之标、本、中三气也。有经证,有纯阳证,有纯阴证,有寒热错杂证,不可不知也。 以下承接少阴经。少阴之客邪未罢,势必传于厥阴,则治厥阴,必兼治少阴。若全不见少阴经证,而独见厥阴,则专治厥阴,方为合法。

经证者何?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是也。夫厥阴之木气,从下起而上合于手厥阴包络,包络主火,风火相合为病。风火相煽,故能消,火盛津枯故见渴。包络为心之外垣,心包火动,故热气撞心而疼。木气太盛,上凌脾土,土畏木克,故饥而不欲食。蛔虫禀厥阴风木所化,故吐蛔。木既克土,土气大虚,若更下之,故利不止, 是促其生化之机也。主以当归四逆汤、乌梅丸两方。 当归四逆汤是经证之主方,乌梅丸是厥阴之总方。方中寒热并行,重在下降,立法大费苦心。 细玩长沙歌括方解,便易明白。至于纯阳一证,乃客邪从本经之中气所化也, 少阳主君火,客邪从火化。故见热深厥深,上攻而为喉痹,下攻而便脓血。 外现张目不眠,口臭气粗之火象,有似阳明腑证形。

在上则以黄连、二冬、阿胶、鸡子清,

在下则以黄连、二冬、阿胶、鸡子黄治之,此润燥救阴之意也。

若纯阴证者何?原由客邪入厥阴,不从中化,而从标化,标为至阴,客邪亦阴,故病见纯阴。 外现必目瞑倦卧,身重懒言,四肢逆冷,爪甲青黑,腹痛拘急等形是也。法宜回阳,阳回则阴消,而病可瘳矣。

至若错杂者何?标阴与中同病也, 外现腹中急痛,吐利厥逆,心中烦热,频索冷饮,饮而即吐者,是也。法宜大剂回阳,少加黄连汁同服,寒热互用,是因其错杂,而用药亦错杂也。

附解:六经各有标、本、中三气为主。客邪入于其中,便有从中化为病,有不从中化而从标化为病,有本气为病。故入一经,初见在标,转瞬在中。学者不能细心研究,便不知邪之出入也。余于六经定法,作为贯解,加以附解,不过明其大致。而细蕴处,犹未推明,得此一线之路,便解得三百九十七法之旨也。请细玩陈修园先生《伤寒浅注》,乃可造其精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