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猎狐”相关人员身份披露-“猎狐行动”是指什么
近日美国司法部宣布起诉8名在美国帮助中国政府执行“猎狐行动”的人,并且已经逮捕5人。不得不说美方这一举动已经惹到中国百姓众怒,美方指控这些人员对目标人员采取“威胁、骚扰、监视、恐吓”等手段迫使他们回到中国,并称这违反了美国法律。目前被捕“猎狐”相关人员身份披露,那么“猎狐”指的什么人呢?“猎狐行动”是什么呢?下面就跟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被捕“猎狐”相关人员身份披露
28日,特朗普政府为达到其经济、政治图谋,首次悍然逮捕中国“猎狐”人员,并抹黑追击腐败分子的“猎狐行动”。
美司法部公布的起诉文件则披露,涉案8名人员年龄在24岁到64岁之间,包括美国公民2人,中国公民6人,其中4人持有美国绿卡。
昨日,我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例行的记者会上回应此事,严肃地表明了我们的态度:我们中国的执法机关对外执法的工作,一直都是在严格的遵守国际法!并且我们时刻尊重外国的法律!而美国现在是在无视事实,对中方的“猎狐行动”进行污蔑!
据华盛顿声明,他们称抓捕的“猎狐行动”的参与者是“非法代理人”。那什么叫做“非法代理人”呢?按照美国的说法,就是指——在美国境内,实行执法,或者监视骚扰、威胁美国公民及永久居民利益的人,就叫做“非法带代理人”,那我们就可以理解为:非美国人在美国威胁美国人民的人。
而根据香港的《南华早报》称,在美国被捕的5名人员中,有2人是美国公民,已经改了国籍,另外3人是拥有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美国指控的“中国非法代理人”,确有两名是美国国籍,非常的可笑!
猎狐指什么人
这8人同时被控作为“中国非法代理人”在美国“密谋行事”,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可能面临最高5年监禁。其中6人还被指控“密谋”实施跨州和跨国跟踪,这一罪名同样最高可判5年监禁。
28日,涉案5人在美遭逮捕,其中包括2名美国公民和3名中国公民:一名曾就职于纽约警察局的53岁美籍私家侦探、一名30岁归化入籍者,以及3名年龄分别在64岁、38岁和24岁的美国永久居民。
28日,这名美国私家侦探以一处新泽西州房产作为50万美元保释金的担保获释。
此外,在当天的听证会上,法官拒绝了美国政府扣押其中一朱姓(音译)男子的要求,并以12万美元保释金将男子交给其子看管。
“我不明白,因为我没做任何违法的事情。作为一名司机,我从事的职业是合法的。”朱姓男子通过翻译表示。
而根据起诉书,案中另外三人“在逃”,其中包括一名33岁美国绿卡持有者。美国执法官员认为他们已经回到中国。
有意思的是,28日,美国官员以隐私为由,拒绝详细说明所谓“受害者”的身份。然而,根据该案刑事起诉书,中国政府在2012年就向国际刑警组织发去通知,案中这名前中国市政府官员因“贪污、滥用职权和收受贿赂”被中方通缉。他在数年前逃往了美国,目前居住在新泽西州,其妻也因“收受贿赂”被中方通缉。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局长克里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将“猎狐行动”歪曲成了中国针对海外“异见人士”。根据他的说法,“受害者”向FBI报告称受到了骚扰。
截至今年上半年的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以来,“猎狐行动”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6000余名,其中缉捕“百名红通”外逃犯罪嫌疑人60名,追回赃款达100多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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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克里斯托弗雷明确和“猎狐行动”中的犯罪嫌疑人站在了一起,煽动他们踊跃联系FBI办公室;并声称FBI为此案进入刑事诉讼阶段感到“自豪”,这在类似案件中尚属首次,有助于让中国知道“对我们的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进行监视、跟踪、骚扰和恐吓,是有严重风险的”。
纽约东区联邦代理检察官塞思杜查姆(Seth DuCharme)还宣称,“这是第一起此类案件,我认为意义重大。”
对于特朗普政府的所作所为,《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直截了当地戳破了他们的小心思。
“华盛顿太坏了,他们不希望中国外逃到美国的经济犯罪人员和贪官回国,那些人都卷走了大量钱网款,把那些钱在美国消费掉对美国经济有好处,华盛顿当然不会真的帮着中国反腐。” “尤其恶心的是,美方宣称中方想要带回国的腐败分子其实是‘异见人士’,而非经济犯罪者。他们用这种西方人熟悉的标签来给中国专门追捕外逃经济犯罪者的‘猎狐行动’抹黑,骗取西方公众对他们抓捕在美‘猎狐’人员的支持。”
他还透露,事实上,中方人员在外“猎狐”非常重视遵守当地法律,为不出现与当地法律抵触的情况,他们表现出巨大的耐心。也正因为这样,“猎狐行动”在北美和欧洲国家的进展缓慢,每一次成功都很费劲。美国这一次就是成心找茬,而且是在大选就要举行的时候搞出一次抓5名“猎狐者”的大动作。
胡锡进认为,“猎狐”是充满正义的行动,华盛顿打击“猎狐”实为给经济犯罪者提供庇护,这网是要与仇恨贪污腐败的广大中国公众为敌。
29日晚些时候,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也就此事回应指出,打击跨国犯罪、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是正义事业,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中国执法机关严格根据国际法开展对外执法合作,充分尊重外国法律和司法主权,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有关行动无可非议。美方无视基本事实,别有用心对中方追逃追赃工作进行污蔑抹黑,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中方敦促美方立即纠正错误,切实履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条约的义务,承担国际责任,不要沦为犯罪分子的“避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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