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被害女孩母亲不接受道歉-大连被害女孩事件始末

35小吃技术网 推荐阅读 2023年02月20日20时41分46秒 269 0

相信关注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女孩事件的人都有注意到近日大连13岁杀人少年父母登报致歉,但是可以看来他们是言行不一的,对此大连被害女孩母亲不接受道歉,这个事件其实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是女孩还是没有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了解看看大连被害女孩事件始末~

 

大连被害女孩母亲不接受道歉-大连被害女孩事件始末-第1张图片


大连被害女孩母亲不接受道歉

 

淇淇你离开妈妈已380多天了,今天我在大连日报看到了,杀人犯父母蔡维伟,庄献杰很被动,迟来空洞的道歉信,在别人眼里会觉得很他们很内疚,而我不这么认为,因为他们从孩子出事到现在,没有一句道歉和赔偿一分钱。

 

让我们看到这一家人特别没有人性,什么叫尽全力赔偿,孩子惨痛的离开他们做什么了,哪怕打一个电话也是一种诚意。看到道歉信我更怒,这种道歉我不接受,言行不一,想道歉必须拿出实际行动,而不是简简单单的几句道歉话应付而巳,必须拿出真诚让全国人民和受害者看到!

 

叫他们偿命,现在法律已经改了,可以惩罚那个恶魔男孩了,还小女孩一个公道!为什么要道歉不当面说,非要登在报纸上,你又不是给我们道歉。

 

大连被害女孩母亲不接受道歉-大连被害女孩事件始末-第2张图片

 

大连13岁杀人少年父母登报致歉

 

大连13岁少年蔡某某将10岁女孩淇淇杀害。6日,蔡某某父母在《大连日报》刊登道歉信,向被害女孩家人致歉并表示“尽全力赔偿”,对此,被害女孩母亲接受采访时称,蔡某某父母在事发近400天中,从未联系过自己表示歉意,目前他们的房屋也是在法院强制执行下进行拍卖,这与登报所说的“尽全力赔偿”言行不一。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10月,大连13岁少年蔡某某,将10岁女孩淇淇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时隔一年,蔡某某父母在今天上午出版的《大连日报》上刊登“道歉信”,称自己没有管好孩子,酿成惨案,很自责,向淇淇父母“真心道歉”,并表示忏悔。信中还称,“一定会按照判决赔偿,就算砸锅卖铁,做牛做马我们也会尽全力赔偿……”

 

对于道歉信,淇淇母亲贺女士表示,看到后的感受是“愤怒”,并对蔡某某父母的道歉不予接受。“我的孩子离开已经近400天了,这期间他们从来没有联系过我们道歉或者赔偿,法院判决赔偿后,他们没有执行判决,法院又对他们的房屋强制执行进行拍卖,现在他们在信里说的’尽全力赔偿’,就是言行不一。”

 

此前,淇淇父母于2020年1月向蔡某某父母提出民事赔偿。2020年8月10日下午,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诉讼判决,判处蔡某某父母向淇淇父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28万余元。随后,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决,被强制执行后仍拒绝配合法院,被法院采取司法措施拘留15天,目前,法院将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进行司法拍卖,11月3日首轮拍卖无人竞拍,法院将于11月19日进行第二轮拍卖,此前拍卖价格为114万元,将降至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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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被害女孩事件始末

 

2019年10月20日,是个星期天,午饭过后,贺女士帮淇淇梳上小辫儿,她便跟着哥哥去了美术班学画画。在这之前,她玩了一会手机,为了不吵到哥哥,她把手机调到了震动模式。

 

当日13时左右,小琪去离家步行约15分钟路程的培训机构上美术课。课程结束后,小琪没有按时回家。

 

一段路边监控拍摄到的画面成为小琪生前最后的影像:当日15时20分,穿着红色衣服、拎着布兜的小琪出现在监控中,自东向西路过。这里距贺美玲夫妇经营的蔬菜水果店距离不过100米。

 

当日19时20分左右,小琪的父亲在距家100余米处的灌木丛中发现她的遗体。家属称,小琪身中7刀,死于失血过多。

经警方调查,加害人是与小琪住在同一小区同一栋楼的邻居蔡某某。蔡某某2006年1月出生,事发时年仅13岁。

 

据媒体报道,蔡某某身高1米75左右,体重超过140斤。与小琪的哥哥就读于同一所中学,与小琪曾上过同一个托管班。小琪的父亲回忆,当天下午蔡某某曾两次询问小琪的下落。小琪的遗体在灌木丛中被发现时,蔡某某还曾上前围观。

 

案发4天后,10月24日,大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2019年10月10日,13岁的蔡某某将10岁的琪琪骗到自己家中,并想要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在遭到拒绝之后,蔡某某用刀在琪琪的身上连捅7刀。

 

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对蔡某某收容教养3年。

 

案发后,小区居民自发签名,要求对蔡鸣采取措施。在白底黑字的条幅上,赫然写着"还我小区安宁",签字者密密麻麻,甚至还有人专门打车过来签字。 一位母亲表示,案发后她再也不敢让孩子单独回家,也不敢用孩子的照片做头像,甚至把朋友圈关于孩子的照片删掉,生怕"被惦记"。"他收容教养3年出来,能改好吗?万一再做坏事,怎么办?"一位居民说。

 

2019年12月,贺美玲夫妇向大连市人民检察院递交材料,要求官方公布调查结果,回应他们对于作案细节和加害人父网母是否参与的质疑。 大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蔡某某父母确实未参与也没有包庇,具体案情不便公布。

 

2020年1月3日,贺美玲夫妇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在大网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蔡某某及其父母赔礼道歉,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余万元。受疫情影响,5月9日案件开庭。不过,被告方无一人出庭,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缺席审理。

 

8 月 10 日中午,小淇的母亲贺女士称,案发后 9 个多月以来,蔡某某父母一直未就此事向小淇一家道歉,也没有进行任何经济赔偿。迫于无奈,他们才提起诉讼。提及如今的生活,贺女士说," 孩子还在殡仪馆,(我)天天都吃不下喝不下。"

 

8月10日下午,该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蔡某某父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小琪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28万余元。这一次,被告再次缺席。案发后,蔡某某一家人就从小区搬离,此后未露面。

 

9月7日,被害女孩的母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地法院已经受理。10月10日,从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了解到,10岁遇害女孩案的加害人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决已被司法拘留15日。

 

此外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蔡某某父母名下一处房产已被查封,现在已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将于11月2日开拍,起拍价为114万余元。

 

这原本是个和美的四口之家。 2005年,贺女士和丈夫在大连结婚定居,贺摆摊卖蔬菜水果,王开挖掘机,两年后,夫妻俩买下了一套二手房,儿子和女儿陆续出生,生活虽然称不上富裕,但一家人勤劳本分,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2016年,贺女士在小区里租了个门面房开起蔬菜水果超市,取名"好运来"。超市距家只要5分钟路程,对于贺女士来说,无论是做生意还是照顾孩子,都十分方便。 丈夫也辞去了长期工,只做短期工,他把精力更多放在超市的经营。两三年下来,"收入还算可以,比上班要强。"

 

在女儿离开后,夫妻两人无心工作,此前经营的蔬菜水果铺已转租,贺女士称她常常跑到遇害事发地,为女儿点一对蜡烛,摆放点她爱吃的水果。“除了下雨刮风,我每天都去,后来家里亲戚不让我去,担心我身体受不了,我就三四天去一趟。”

 

“赔多少钱也换不回我的宝贝女儿,这是我永远过不去的坎。”8月11日,女孩母亲称,女儿遇害后的每一天,她都在煎熬中度过。对于这次民事判决,不会上诉,但不会放弃对凶手父母进行刑事追诉。

 

受害女孩琪母亲表示,只要小男孩不被处罚,我们对判决结果都不会满足。

 

小琪的遗体目前仍在殡仪馆。贺美玲说,她也希望女儿尽快入土为安,但前提是要“明明白白的把孩子送走”,“我告诉我家孩子,必须要给她讨一个结果,没有结果前是肯定不能火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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