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干部属于什么编制(为什么居委会有事业编)
相信大家应该都和居委会打过交道,尤其是疫情以来,居委会承担了最基层的防疫工作,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日以继夜的工作,负责各个小区的疫情防控和管理。
那么,居委会主任、干部和工作人员属于什么编制,是公务员吗?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居委会的基本概念。
居委会,全称居民委员会,是负责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设立,也是有法律基础的。根据1982年宪法的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并且在1989年,也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一般按100~700户居民的规模,设立一个居民委员会,居委会的成员,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在内的5~9人组成,居委会班子,是由居住在当地的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是每户派出代表选举产生,每届的任期是五年,成员是可以连选连任的。
又是法律规定,又是选举产生,这么一说,大家是不是感觉居委会肯定是政府部门了?其实不是的。
其实居委会是在街道办事处的管辖下开展工作的,街道办事处是由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府派出机关。所以,从基本概念上来看,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街道办事处是政府派出机关,一对比就能很明显的发现两者概念上的区别,这也体现了两者不同的法律地位。
所以,居委会既不是事业单位,也不是企业单位,而属于民间组织。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是社区工作者,是居民的代表,不属于事业编制,更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他们不属于公务人员,没有任何行政级别。换个说法,你想想村委会,村委会主任是不是公务员,这样就更好理解了吧。
居委会的成员领取的不是工资,而叫做政府补贴,一般由上级人民政府拨款。而且,如果经居民会议同意的话,还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当中,给予适当的补助。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需要自己缴纳社会保险。
那么,你想去居委会工作吗?